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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宝泉监及其铸钱考证

         

摘要

宋代宝泉监设置较早。据《宋史·食货志》载:“太平兴国二年,樊若水言:‘江南旧用铁钱,于民非便,今诸州铜钱尚六七十万缗,虔、吉等州未有铜钱,各发六七万缗,俾市金帛轻货上供及博籴谷麦。于舁、鄂、饶等州产铜之地,大铸铜钱……铁钱自当不用,悉熔铸为农器什物,以给江北流民之归附者。除铜钱渡江之禁,从之”。咳书又载:“熙宁初……又以兴国军、睦、衡、舒、鄂、惠州置监六,通旧十六监,水陆回运,增提点之官”。“会蔡京当政……以‘圣宋通宝’为文,继而并令舒、睦、衡、鄂钱监,用陕西式铸折十钱,限令岁铸三十万缗,铁钱二百万缗”。“初,蔡京主行夹锡钱……大观元年,京复相……衡州熙宁、鄂州宝泉、舒州同安监暨广南皆铸焉”。“(政和)二年,蔡京复得政,条秦广、惠、康、贺、衡、鄂州昨铸夹锡钱精善,请复铸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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