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农业经济》 >发达国家农村合作金融立法经验及其启示——以美国、德国为例

发达国家农村合作金融立法经验及其启示——以美国、德国为例

         

摘要

纵观世界发达国家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发展,都离不开本国政府在立法方面对其进行的规范与扶持.各国农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本国合作金融组织的支持与服务,但是按合作制建立起来的农村信用社实质上早已出现了异化,背离了合作制的本质,这与各国法制建设有很大的关系.本文选取发达国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两个国家(美国与德国).通过回顾两国的立法实践,得出国家立法对推动合作金融组织规范发展有一定的必要性,并结合合作金融思想在我国的传播与实践的情况,对立法的要点提出建议.力争在制度规范引导下,构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以更好地服务我国农业经济,推动我国城乡经济协调健康发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