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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教材编写核准制度 提高教材编写质量

         

摘要

中小学教材建设在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人们往往关注教材胜过关注课程,因此我国十分重视中小学教材的建设。2001年6月,教育部以部长令的形式颁发了《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这标志着我国中小学教材的编写和审定开始走上了法制化轨道。按照该《暂行办法》的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团体和个人编写符合中小学教学改革需要的高质量、有特色的教材,教材的编写、审定,实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两级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国家课程教材的编写和审定管理,每年3月和9月为受理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立项的申请时间。从2001年9月起,教育部开始正式受理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立项的申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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