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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证券法》下复杂资管产品的监管构建:路径与逻辑

         

摘要

cqvip:复杂资管产品是监管套利的衍生物,往往成为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形成和爆发的重要诱因。本次证券法修订后,资产管理产品已正式纳入证券监管的范围。基于复杂资管产品的风险特征,可以考虑建立结合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的双重融合性监管框架;建立"实质重于形式"的监管逻辑;确立"投资者保护"为中心的监管路径,实现行为监管的统一归口。在具体监管措施方面,通过建构投资者适当性机制、信息披露机制、风险隔离和损失吸收措施、结构限制措施来健全资管产品特殊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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