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行政与法》 >'行政主体能否成为行政诉讼原告'之考量

'行政主体能否成为行政诉讼原告'之考量

         

摘要

我国行政诉讼法明确把行政诉讼之原告限定为行政相对人,此种形式上为保护相对人的作法在实质上并不利于充分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也限制了其他行政争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之可能性,很多国家都承认行政主体的原告资格,我国行政诉讼法应借鉴其规定并明确认可行政主体的原告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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