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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背景下的村民自治与民间法关系的法社会学分析

         

摘要

在法社会学的视角下,我国部分农村地区的民间法有其特定的范式及内容,其与村民自治制度之间存在既相互借鉴又相互冲突的共生关系.基于对现状与问题的考虑,需要合理界定二者的边界,明确各自作用范围,在不违背现有法律规定与原则的前提下,应重视民间法的独特价值,为其提供产生效用的空间与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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