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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财、税大检查看进一步贯彻《会计法》的必要性

     

摘要

正 去冬进行的税收、财务大检查表明,不少企业偷漏税收,违反财经纪律,有的还相当严重。据萍乡市初步统计,偷漏税收的面约占纳税户百分之六、七十,少数企业偷漏税额占应征税额百分之三、四十。原因一方面是某些企业领导人既不懂法规,又藐视法律,搞“以权代法”;另一方面也有不少的财会人员在处理会计事务中,不是按《会计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如:有的会计人员,转借帐户给投机倒把分子大开方便之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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