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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建立的可行性分析

             

摘要

由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损失赔偿途径的局限性,使得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尤为必要.我国的宏观环境、立法现状、环境损害评价等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建立提供了基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作为一种责任保险形式,能进行保险就要求所保风险必须具有可保性.通过分析可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保险对象是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风险,这种风险是具有可保性的.我国现阶段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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