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第1章 引言
1.1研究的意义、方法
1.1.1理论意义
1.1.2实践意义
1.1.3比较研究的方法
1.2研究的框架
第2章 行政解释司法审查的概述
2.1行政解释概念的界定
2.2行政解释的形式
2.3行政解释司法审查的必要性
2.3.1理论基础---司法权与行政权的界分
2.3.2现实基础---行政国家的发展需要
第3章 我国行政解释司法审查制度的现状及困境
3.1我国行政解释司法审查制度的现状
3.1.1行政法解释司法审查的立法现状
3.1.2行政解释司法审查的实务现状
3.2我国行政解释司法审查制度面临的困境
3.2.1权力比例结构失衡
3.2.2司法审查的外部体制不健全
3.2.3法院对行政解释审查权有限
第4章 行政解释司法审查制度的域外经验
4.1美国行政解释司法审查的经验
4.1.1美国的制衡分权原则
4.1.2美国行政解释司法审查在法律问题上的自我限制
4.1.3美国行政解释司法审查制度在事实问题上的审查标准
4.2德国行政解释司法审查的经验
4.2.1 德国法中对行政解释的审查态度
4.2.2德国法中行政解释司法审查的标准
第5章 国外行政解释司法审查制度的启示
5.1我国对国外行政解释司法审查制度的模式借鉴
5.2完善我国行政解释司法审查制度
5.2.1合理处理行政机关与法院在行政解释问题上的关系
5.2.2建立行政解释司法审查配套制度
5.2.3明确行政机关做出行政解释时应遵循的原则
5.2.4建立健全多元的行政解释司法审查标准
第6章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