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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居留和落户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基于2012-2017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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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要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处理好城市流动人口存量与增量问题,提升流动人口的城市居留和落户意愿,推动流动人口社会融合进程,实现市民化。而已有研究主要从静态视角研究流动人口居留意愿或落户意愿的微观影响因素,极少从动态角度研究新型城镇政策实施以来,流动人口在城市的居留意愿影响因素和影响因素的变化趋势。为动态分析城市居留与落户意愿的微观与宏观影响因素,采用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地级市GDP数据、CPI指数、第三产业产值、失业率、社会保障支出等相关数据进行研究分析。首先通过文献研究,确定论文研究方向,提出研究的问题,探讨研究方法,规划研究思路,阐述研究目的与意义。然后使用比较分析和描述性统计、logistic回归、非线性分层模型、差异分解等定量分析方法对流动人口城市居留和落户意愿影响因素及发展趋势进行研究。  研究结果显示:第一,流动者个体特征、流动特征、工作特征均对城市居留和落户意愿有显著影响。流动人口年龄因素与城市居留和落户意愿之间呈倒U型关系;女性流动人口城市居留和落户意愿要远远高于男性;流动人口婚姻状况因素对居留意愿影响越来越重要,对落户意愿的影响逐渐减弱。流动特征中流动距离对城市居留和落户意愿居留显著负影响,远距离流动会降低城市居留和落户意愿;流动人口的城市居留和落户意愿与外出时长呈现倒U型关系,而非线性关系;家庭式流动比个人独自流动的城市居留和落户意愿更高;流入地城市规模对城市居留和落户意愿影响较大,两者呈线性关系,并且不同城市规模间的城市居留和落户意愿差距在逐渐增大。工作特征中国有控股企业会增强流动人口的城市居留和落户意愿;在服务行业和从事服务业工作的流动人口城市居留和落户意愿明显高于其他行业和职业。第二,城市宏观因素对城市居留和落户意愿有显著影响,对微观影响因素具有正向强化作用。对居留意愿研究结果显示,省内流动人口对流入地城市社会保障支出水平更敏感,保障水平越高居留意愿也越高,该趋势在逐步增加;家庭化流动的居留意愿相比独自流动人口在面对结构墙因素的有利地位已经消失。对落户意愿研究结果显示,城市制度墙因素对落户意愿具有显著的影响,制度墙因素减弱会显著提升落户意愿,其中乡-城流动人口面临的制度墙阻碍在不断增强。省内流动人口落户意愿对结构墙因素变化更敏感,城市就业态势恶化时近距离流动落户意愿会更高,而当第三产业在城市经济占比越高时更能吸引跨省人口迁移户口;家庭化迁移的流动人口落户意愿面临的不利因素越来越突出,第三产业经济的发展对家庭化流动的迁移意愿影响在逐渐降低。第三,制度因素影响下,不同群体间城市居留和落户意愿出现严重分层趋势。乡-城流动人口比城-城流动人口的城市居留和落户意愿更低,两者间居留意愿差距逐渐增大;参保与未参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两者间城市居留和落户意愿差异较大,并且差距逐渐加大。第四,结构墙中个人收入、受教育程度都会影响流动者城市居留和落户意愿,总体上流动人口中高收入群体和高学历群体的居留意愿最高,与中低收入群体和低学历群体间存在明显的分层情况,并且层级间差距在逐渐增大。第五,流动人口的社会网络资源提升与社会融入感增强对其城市居留和落户意愿具有正向影响。人际交往圈能够提升流动者获取城市资源,建立自己的社会资源网络。以交往对象老乡为参照,与老乡以外其他人交往的更能提升其城市居留和落户意愿,该趋势在2017年更加明显。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程度会显著其城市居留和落户意愿,随社会融合程度的上升而上升。  最后根据研究结论,从破除制度墙、结构墙、理念墙角度出发提出三点政策建议:第一,新型城镇化发展要破除制度墙,就必须“改革旧制度,建立与完善新制度”。解决好城市居留和落户的成本分摊问题,建立分摊机制;保障乡-城流动人口户籍地权益,编织保障网;提供高质量、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重视流动人口落户偏好。第二,要破除结构墙,提升城市居留和落户意愿,就必须“完善制度,宏观调控,赋能个人”。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就业权益保障制度,建立统一的、高标准的社会保障制度;宏观调控收入分配,引导、开发高质量就业机会;赋能流动人口,提升流动人口人力资本存量,提高流动人口技能与岗位匹配度。第三,要实现流动人口实现市民化,就必须加强社会引导,提供交流平台,消除心理隔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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