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一、国内研究现状
二、国外研究现状
一、研究方法
二、研究思路
第四节本文创新与不足之处
第二章“通知-删除”规则的制度框架
第一节规范目的
第二节行为模式
一、通知人发送合格通知
二、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的处理义务
三、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向平台内经营者转交通知的义务
四、平台内经营者发出“反通知”
五、 知识产权通知人选择期间及其后果
第三节法律责任
第三章电商平台“通知-删除”规则的滥用
二、权利存在瑕疵的恶意投诉
第二节“通知-删除”规则滥用的法律规制困境
一、 电商领域的特殊性
二、司法规制中法律适用竞合
三、合格通知行为认定标准不明确
四、恶意通知责任规定缺失
五、证明责任规定不明
第四章“通知-删除”规则滥用的规制路径
第一节落实平台责任
第二节调整《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三节明确通知的认定标准
一、明确合格通知行为认定标准
二、明确侵权通知的具体内容
第四节确立恶意通知损害赔偿救济制度
第五节细化初步证据的相关内容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扬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