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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中外比较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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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绪论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1.研究背景

2.研究意义

(二)研究综述

(三)研究方法及研究思路

1.研究方法

2.研究思路

(四)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一、我国离婚冷静期制度概述

(一)我国离婚冷静期的概念界定

(二)我国设立离婚冷静期制度的意义

1.有利于契合婚姻自由与限制的法理要求

2.有利于遏制冲动型离婚

3.有利于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4.有利于减少社会公共资源的浪费

(三)我国离婚冷静期制度的立法溯源

1.萌芽阶段——1986年到1994年再到2003年婚姻登记立法

2.探索阶段——2010年后诉讼离婚冷静期的司法实践

3.形成标志——2020年登记离婚冷静期规定正式写入《民法典》

(四)我国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具体内容

二、域外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考察

(一)英国离婚反省期

(二)美国离婚等待期

(三)澳大利亚判决经过期

(四)法国离婚冷静期

(五)俄罗斯离婚考虑期

(六)韩国离婚熟虑期

三、比较视角下对我国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再审视

(一)期间设定

1.中国

2.域外

3.对比

(二)适用范围

1.中国

2.域外

3.对比

(三)配套机制

1.中国

2.域外

3.对比

四、借鉴域外经验以完善我国离婚冷静期制度

(一)增加离婚冷静期的期间弹性

1.未成年子女的养育

2.夫妻双方的情感基础

3.弱势一方的权益保护

(二)增设离婚冷静期免除适用的例外规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5.申请撤回次数超过限制

(三)健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配套机制

1.实质审查离婚协议制度

2.建立夫妻财产保全制度

3.创设多渠道家庭纠纷解决机制

4.组织培养专门精英团队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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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录项

  • 作者

    张越然;

  • 作者单位

    天津师范大学;

  • 授予单位 天津师范大学;
  • 学科 法学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杨金颖;
  • 年度 2021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中国法律;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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