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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行为能力学生的人身损害赔偿研究--基于《侵权责任法》第38条适用之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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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绪论

一、问题的提出

(三)法律制度的改变致使有关问题的处理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一些疑难问题

二、核心概念界定

(一)无行为能力

(二)无行为能力学生

(三)人身损害赔偿

三、文献综述

(一)关于学生伤害事故中各主体间法律关系的讨论

(二)关于学生伤害事故中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讨论

(三)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归责原则的讨论

(四)关于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的讨论

(五)文献评析

四、研究思路

五、研究方法

(一)文献法

(二)案例法

第二章 无行为能力学生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的演变

一、《侵权责任法》实施前的相关法律制度

(一)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及适用

(二)地方性法规

(三)事故处理的归责原则及其法律适用

二、《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的相关法律制度

(一)《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

(二)《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的影响

(三)《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归责原则及法律适用

三、《民法总则》颁布实施后的影响

第三章 无行为能力学生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现状

一、学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一)依据过错推定原则认定学校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认定学校有过错判决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学校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一)学校、致害学生监护人分担责任

(二)学校、受害学生监护人分担责任

(三)学校、致害学生、受害学生监护人分担责任

三、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受害学生、致害学生监护人分担责任

(二)致害学生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章 无行为能力学生人身损害赔偿法律规定及其适用的问题

一、《侵权责任法》对无行为能力学生致害的责任未作规定

二、《侵权责任法》对于学校未尽职责的认定缺乏标准

三、《侵权责任法》对学校过错程度及原因力大小未作区分

四、根据受害学生行为能力适用归责原则导致法律适用混乱

(一)司法实践中法官不正确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二)一审和二审适用的归责原则不同导致判决结果不同

五、审判实践中错误适用公平原则等归责原则

(一)司法实践中错误适用公平原则的情形

(二)司法实践中不能准确把握公平原则适用条件的情形

六、审判实践中认定无行为能力学生的过错不妥

第五章 无行为能力学生人身损害赔偿法律规定及其适用的完善

一、对无行为能力学生致害的法律责任分担做明确规定

二、对学校、教育机构未尽职责的情形做具体规定

三、规定学校承担责任应当考虑其过失程度及致害的原因力大小

四、审判实践中应正确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五、正确适用涉及无行为能力人的相关法律规定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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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录项

  • 作者

    刘巍;

  • 作者单位

    上海师范大学;

  • 授予单位 上海师范大学;
  • 学科 教育经济与管理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陈韶峰;
  • 年度 2018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D92D9;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2-08-17 11: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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