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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41条和《婚姻法司法解释(二)》24条在司法实践中的竞争:以法经济学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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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2 文献综述

1.3 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1.4 研究内容和结构安排

1.5 创新点

第2章 司法实践中夫妻共同债务适用规则的对比

2.1 夫妻共同债务的涵义

2.2 我国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立法近况

2.3 司法实践中适用法条的对比分析

2.4 典型案例中两个法条的适用对比

小结

第3章 法经济学视角下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分析

3.1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法经济学分析

3.2 夫妻共同债务适用新司法解释的法经济学分析

小结

第4章 影响适用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因素及其对社会生活的影响

4.1 影响适用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因素

4.2 对社会生活的影响

小结

第5章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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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夫妻参与经济活动愈发频繁,无可避免地与第三人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夫妻债务问题不仅关系到夫妻双方的利益,也关系到与其从事市场交易的第三人的利益。妥善处理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既要保护夫妻合法财产,又要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夫妻共同承担债务的前提是该债务是真实存在且受法律所保护。司法实践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依据原本是《婚姻法》第41条或《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两个法条的区别主要在于举证责任分配和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2018年1月发布的最新司法解释,对如何认定债务为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或夫妻共同债务以及举证责任分配这两个问题有了较为详尽的规定,通过《婚姻法》第41条或《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对比,我们能对最新的司法解释有更为透彻的认识。  法经济学追求在提高司法效率的基础上,更加合理配置司法资源。通过法经济学的分析方法,解释司法实践中认定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更有效率,以尽可能实现民事司法实践中的公平正义,解决夫妻离婚案件中共同债务类案件同案不同判现象。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是法经济学的效率目标,其不仅可以为司法裁判提供方向,还可以指引公民的行为选择。  本文立足于司法实践,通过对相关案例及判例的数据对两种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法院在处理涉夫妻共同债务中优先适用的规则及其影响因素,用成本与收益、博弈论等方法分析这种现象的成因,并结合夫妻债法的相关法学理论及审判经验,解释法院的判例对未来夫妻婚前和婚后进行经济活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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