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言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二)国内外夫妻共同债务研究现状
1. 国内研究现状
2. 国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及创新及之处
一、 夫妻共同债务概述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含义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
1. 时间的灵活性
2. 原因的多样性
3. 主体的特殊性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分析
1. “共同生活”标准
2. “利益分享推定”标准
3. “夫妻合意”标准
二、 国内外夫妻共同债务制度规定
(一)我国夫妻共同债务制度
1. 认定标准与债务范围规定
2. 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定
3. 日常家事代理的规定
4. 债务清偿的规定
(二)域外夫妻共同债务制度规定
1. 德国
2. 法国
3. 美国
4. 英国
5. 启示
三、 我国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制度的不足
(一)未建立夫妻日常家事代理制度
(二)未规定夫妻分居期间债务的归属
(三)未建立夫妻约定财产公示制度
(四)举证责任不平衡
四、 我国夫妻债务认定制度的完善
(一)确立夫妻日常家事代理制度
1. 确立家事代理主体
2. 规定家事代理原则
3. 限定家事代理范围
4. 明确家事代理效力
(二)明确分居夫妻债务认定规则
(三)建立夫妻约定财产登记制度
(四)平衡分配举证责任
1. 债权人
2. 债务人
3. 非举债配偶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河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