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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安徽的自然灾害与社会救济(1927-193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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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第一章民国时期安徽的自然灾害

第二章自然灾害对农村社会的影响

第三章灾害的应对措施

第四章余论——对当代救灾的启示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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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世纪的20、30年代是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时期,而襟江带淮位置的安徽省,受灾情况更是可想而知。在十年建设时期,皖省几乎无一年不灾,频仍的自然灾害肆虐皖省广大的农村地区,造成巨大的人力和财力的损失。这是多方面的因素造成的,战争对水利设施的破坏、国民政府的政治腐败以及技术的落后等。
   然而,皖省作为南北方的过渡地带,以致皖南皖北受灾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别。究其原因,主要受大气环流和地形的影响,造成了降雨量时空分布的不均匀。
   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大省,自然灾害对广大的农村地区影响十分深刻。在受灾年份,房屋被毁、田地被淹、生产工具被破坏,造成大量的灾民无家可归。为了生存,争抢粮食和代食品,发生了各种的冲突和械斗,甚至出现了人相食的现象。一些不堪忍受的灾民纷纷流向生存状况较好的乡村,但是大部分选择流向了城市。流民给整个社会带来了混乱,乡间的流民三五成群变成了土匪,城市中的流民可能沦为了乞丐,成为危害的不安定因素。由于受灾地区,大量的劳动力的死亡或流失、生产工具被毁以及资金枯竭,种种因素使灾后的重建几乎成为一种美好的愿望。
   面对灾害打击下处于破产边缘的乡村,政府采取各种救灾措施企图挽救。在中央设置了内政部,专门负责救灾,地方上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民间救助团体,如安徽省赈灾会,社会各阶层纷纷都投入救灾之中。被动的救灾不如积极的防御灾害的发生,以1920年华北五省受灾为契机,出现了新式的救灾机构——华洋义赈会。它是一种以合作运动为手段,增强乡村的经济能力,来预防灾害发生的组织。后来,推广到皖省农村。合作运动在皖省的发展,与1931年的大水灾联系密切。为了更好的保证农村资金的运行,设立了农民银行支持合作社的发展。
   皖省的合作运动虽然起步较晚,在1934年迅速壮大,居于全国前列。合作运动作为一种新的社会组织,打破了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族关系。为乡村输入了大量的资金、培养了农业技术人员、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素质等等,有利于农村社会的恢复与发展。但是,合作运动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提供农民的资金有限、设计的制度与实际脱节,最终没有达到挽救农村破产的预期目的。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是我们现代化的基础力量,解决农村、农民、农业问题仍然是新时期的重要任务。即所谓“农为邦本,本固邦宁”。合作运动是一次现代化的救灾的尝试,许多的救灾理念在今天一直受用。我们在总结历史的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的救灾、防灾的方法,为建设和谐社会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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