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一、受贿罪犯罪对象的合理界定
(一)刑法关于受贿罪犯罪对象的具体规定
(二)理论界关于受贿罪犯罪对象的主要观点
(三)受贿罪犯罪对象的应然意义及其范畴
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理解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基本内涵
(二)利用职务之便中“便利条件”的理解
(三)斡旋受贿职务要件的理解
(四)利用将来和过去职务便利的理解
三、受贿行为的表现形式与构成要素
(一)受贿行为的表现形式
(二)受贿行为的构成要素
四、“为他人谋取利益”在构成要件中的地位
(一)“为他人谋取利益”属性的几种观点
(二)“为他人谋取利益”作为受贿罪构成要件的取舍
(三)“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取消后的定性处理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