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论
一、重庆经济检查大队的设置
(一)重庆经济检查大队的成立
1.行政院经济会议的设立与重庆经济检查队的成立
2.国家总动员会议的设立与重庆经济检查队的变更
3.国家总动员会议的改组与重庆经济检查大队的“成立”
(二)活动的法律依据
1.《国家总动员会议经济检查队经济检查规则》
2.相关配套法律法规
二、重庆经济检查大队的各类监管活动
(一)检查违反经济管制行为
1. 徐彝、娄尚全囤积赤金非法营业案37
2.大业贸易公司违反经济管制行为案
(二)检查囤积居奇、投机垄断行为
1. 聚利通盐号囤积桐油、毛铁、食盐案
2.民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囤存汽车轮胎、洋钉案
3.重庆银行囤存运通公司毛铁案
(三)检查贪污舞弊行为
1. 四川省银行南川分行经理胥兴中、南川县银行经理杨友萸利用行款牟利案
2. 四川省银行业务部经理张子黎、副经理辛之爽舞弊行为案
三、重庆经济检查大队监管活动总体评析
(一)监管活动的特点
1.案件来源的秘密性
2.处理过程的迅捷性
3.法律执行的人为性
4.处理结果的经济性
(二)监管活动的实效及原因分析
1.内在原因
2.外在大环境原因
3.监管对象原因
(三)监管活动的借鉴意义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具相对独立的职权
2.健全民主法治环境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