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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俗时代的意义探询——五四启蒙思想中的新道德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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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895年至1920年初,是中国思想文化从传统过渡到现代、承先启后的“转型时代”。其中,五四时期又是转型时代的高潮。从思想内容的变化上看,转型时代最重要的现象之一,在于价值取向的危机集中爆发。继晚清以来儒家规范伦理(三纲五常)的解体之后,到了五四时期,原本具有超越内涵的儒家德性伦理(仁学宇宙观、世界观)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冲击。五四时期的道德观念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受晚清以来功利主义、个性主义和社会进化论思潮的影响,起源于轴心时代的超越价值世界开始瓦解。道德的价值不再从传统的天命、天道与天理等超越世界中产生,而是在人自身的进化历史目的论中获得正当性。到了五四时期,道德观念较之晚清有了更加显著的变化:一方面,现世的“快乐”与“功利”的主张,取代了传统儒家伦理中“仁”的超越地位。另一方面,强调意志自主的个人主义,在五四时期也得到极大发展。随着个人从传统中获得解放,自由意志逐步恢复活力。人们相信,依据多元的自由个性和价值选择,每个人都可以在“功利”与“快乐”的引领下,对自己的人生“自作主宰”。可以看到,在现代中国世俗化的过程中,道德价值观念的正当性不再来自于超越世界,而是由人们自我决断。人成为了道德价值的立法者。世俗时代意味着道德背后超越世界的解体,五四的道德观建立在了个人的幸福与快乐的世俗层面上。然而,在道德祛魅的世俗时代里,寻找人生价值、安顿生活意义还有必要吗?一个现代社会是否需要共同德性和超越精神来滋养、维系和延续?本文的研究表明,虽然面对晚清以来道德世界的世俗化,但在五四知识分子的道德观念中,新“德性论”扬弃了边沁式的功利主义主张,吸纳了穆勒式的修正式功利主义思想精髓。虽然唯利式的功利主义和唯我式的个人主义在近代中国的市民生活层面影响巨大,但在知识精英层面却无法获得普遍意义上的正当性。因为他们相信,精神层面的快乐、为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的奉献,在价值层面上要高于个人的感官享乐与物质欲望的满足。在这种新“德性论”基础之上,知识分子形成了对于人生的共识:精神富足的人生、为全体公众谋求利益的人生,才是真正有意义的人生。另一方面,五四道德观念中的新“群已观”,则延续了晚清以来“群已权界”的价值判断与追求“大同”的社会理想。五四时期的知识分子相信,在“小我”的自由、快乐与利益之上,还有着更加崇高的社会乃至全人类这一“大我”的福祉。在转型时代的历史进程中,五四知识分子心目中的个人人格的道德自觉,既包含着传统儒家理想人格(圣贤君子)的价值判断,l司时也延续了传统儒家伦理中追求“大同”社会的理想。五四时期新“群己观”的出现,意味着人生的意义与价值,不仅仅在于满足于“小我”的一己私利,而是要为社会公众乃至全人类(群)而奋斗,从而实现“大我”不朽的精神价值。本文分为导论、正文以及结语三个部分。其中,导论部分主要介绍论文选题的相关研究概况、论文结构和研究方法等内容。正文部分一共分为四章。
   第一章围绕道德观念背后宇宙观的变化而展开,着重阐述了传统中国道德价值的超越之源--“天”的不同内涵与形态,及其超越性在晚清的瓦解。中国传统的宇宙观将人类社会的秩序纳入“天命”、“天道”或是“天理”之中。在“天”的统摄之下,自我、社会与宇宙共同构建了一个统一的、有意义的德性世界。依照这些思想框架和观念形态,中国人锻造出一种作为宇宙认知图式的世界观。这一认知图式充当了中国古代社会的价值基础,也构建起一个具有德性的、与天相通的、内在超越的心灵秩序。然而,到了19世纪中后期,一连串深层次的政治、社会与思想危机,开始在晚清中国集中爆发。从根本上看,其原因在于传统的目的论宇宙观(天理),在这一时期逐步被现代自然科学观和进化论所瓦解,代之而起的是一个由因果关系支配的、机械论的宇宙观(公理)。从此,世间万物的价值与意义,不再像以前一样具有道德(或宗教)的超越性,必须借助一套可以为人们所认知和掌握的逻辑规范,通过属人的理性实践来予以证明。这一历史过程,正是马克斯·韦伯所说的价值“祛魅”,也是前现代社会走向世俗化的重要标志。来源于“天”的超越价值世界从此动摇,焦虑的中国知识分子必须寻找一条重构心灵秩序与政治秩序的道路。随着以“礼”为基础的儒家规范伦理的解体,传统的儒家道德价值观再也难以保持自身认同的方式,开始出现了失落与迷乱。
   第二章从晚清转入民初,集中考察五四时期道德观念的新内涵。这一时期,中国人的道德观念发生了更加全面的转变:一方面,现世的“快乐”与“功利”主张取代了“仁”,成为五四时期道德观念中的新德性。儒家德性伦理开始解纽,传统道德价值世俗化的程度大大加深了。另一方面,个人的意志自主性在五四时期也得到极大发展。个人成为既具有自主性,也具有自足性的主体。人们相信,每个人都可以在“功利”与“快乐”的引领下,对自己的人生“自作主宰”。从此,个人主义与功利主义,成为五四时期道德观念中的两个核心理念。随着功利主义与个人主义的强劲崛起,中国社会道德观念世俗化的程度大大加深。现代个人似乎从传统伦理道德的牢笼之中得到了彻底解放。然而,在民初的政治乱局之中,由于传统中国缺乏灵魂救赎的宗教传统,一旦儒家道德传统的解纽,功利主义与个性主义必然失去约束。因此,在五四时期的知识精英那里,道德问题不但没有因为传统道德的崩溃而彻底消解,世界观和人生观如何重建反而成为五四以来思想界关切与探索的重心。
   第三章面对价值危机和文化认同的困境,知识分子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深入探询世俗时代的意义所在:一方面,接受功利主义的道德观,但是拒斥纯粹的物质主义和感官享受,成为五四一代大多数知识分子共同的人生理念:另一方面,通过五四时期广泛的社会运动,知识分子在“小我”与“大我”的“社会不朽观”的影响下,将自我的人生价值,与实现一个美好社会的强烈责任感紧密联系,体现了更为深广的人类意识和世界情怀。
   第四章涉及世俗时代公共伦理的证成问题。世俗化是一个现代性事件。随着现代性的发生,具有意志自主性的个人,对自己的行为和信仰方向有了选择和追求的自由,“共同的德性”分解成了“多元的德性”。那么,在这样一个道德和文化价值多元化的世俗时代中,公共道德价值的普遍性,又将建立在何种基础之上呢?可以看到,对于道德的德性与伦理之间良性互动的探讨,仍是五四时期知识分子关注的焦点。规范伦理与德性伦理之间无法脱离彼此而独立存在。只有在具有德性的个人之间,才可能形成共同体的公共伦理。因此,对于多元化的现代社会整合而言,传统儒家的纲常伦理具有抽象的继承性。另一方面,虽然国家的宪政民主制度成为塑造现代共同体认同的重心。但在五四的知识分子那里,社会与国家并不仅仅是一个由制度作为纽带的“政治共同体”,而是一个有着共同伦理--“爱国心”的“道德共同体”。五四的知识分子仍在一个“修齐治平”式的道德框架之中,论证共同体的“伦理公共善”所在。五四的思想家对于现代社会中“善”与“正当”的关系,有着中国式的思考。
   结语部分再度回到导论的问题,反思五四时期的道德观念。首先,虽然清末民初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失去了超越价值的客观性,但知识分子的道德观却并未陷入相对主义的泥淖,而仍被放置在德性与伦理合一的有机论宇宙观和一元论的道德框架之中。因此,在五四的知识分子那里,依然有着独立的道德价值标准。高昂的自由意志、丰富的个人情感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仍在他们的宇宙观和人生观当中占据着核心的位置,并以此抗衡机械论和物欲主义对于个人德性的侵蚀。一己“小我”之上仍有一个社会的“大我”,作为世俗时代平衡物欲主义和唯我主义的精神砝码。人生意义的追求与探询,构成了五四时期个人德性的价值日标。在五四的知识分子看来,个人私德对于社会公德而言不可缺少,“公德”仍有赖于“私德”的培养与凝聚。社会政治秩序的正当性,也无法在一个缺少共同道德文化的背景下得以证成。可以看到,作为传统儒家“修齐治平”思想脉络在现代社会的历史延续,五四知识分子对于道德问题的思考,并末割裂规范伦理与德性伦理、“公德”与“私德”的内在关联,而是力图在一个彼此贯通的框架下实现创造性转化。因此,追求德性之善,在五四知识分了的道德价值序列中,仍然具有最高的位置。如果说,西方现代自由主义以德性与规范分离为最后的分化,以解决自由主义社会的多元价值困境,那么,五四时期的中国知识分子却在坚持个人自由价值的同时,注重个人德性与伦理规范的互动,以及公共伦理对于社会政治秩序的积极意义。可以说,在近代中国世俗化的历史进程里,通过对中国思想脉络的自我理解,五四时期的道德观念形成了独特的现代性。五四的“新德性”、新“群己观”以及知识分子的道德实践,既呈现了清末民初思想转型的复杂性与连续性,又极大地丰富了对于多元现代性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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