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服务贸易总协定》框架下法律服务开放规则研究
【6h】

《服务贸易总协定》框架下法律服务开放规则研究

代理获取

目录

文摘

英文文摘

引言

第一章经济全球化图景下的法律服务业—跨国法律执业

第一节法域、多法域执业

第二节法律服务全球化—跨国法律执业

一、律师事务所的大型化和国际化趋势

二、本国法服务和外国法服务的一体化

三、法律服务和会计、财务、税务咨询、商业咨询的一体化

第三节法律服务全球化的动力:国际商事法律制度的全球化和跨国公司的崛起

第二章与法律服务相关的GATS主要规则研究

第一节最惠国待遇

第二节透明度

第三节国内监管

第四节资格承认

第五节渐进自由化

第六节市场准入

第七节国民待遇

第三章GATS框架下涉及法律服务的特殊问题

第一节法律服务的定义和分类

一、GATS关于法律服务分类的基本机制

二、《核心产品分类》(CPC)

三、有关国家对法律服务分类的提议

四、国际律师协会的建议

五、我国的实践

六、评述

第二节四种服务贸易形式在法律服务中的表现

一、跨境提供(Cross-border supply)

二、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

三、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

四、自然人流动(Presence ofnatural person)

第三节法律服务领域的贸易限制措施

一、分类

二、市场准入方面的贸易限制措施

三、国民待遇方面的贸易限制措施

四、国内监管方面的贸易限制措施

第四节关于《会计业国内监管原则》适用于法律服务领域的争论

一、WPPS、WPDR

二、《会计业国内监管原则》

三、法律服务业适用《会计业国内监管原则》的问题

第四章我国法律服务市场开放的现状和展望

第一节我国法律服务市场开放的现状

一、历史沿革

二、法律服务开放的主要内容和限制

三、总体评价

第二节本地化

第三节CEPA法律服务承诺

参考书目

后记

论文独创性声明及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展开▼

摘要

本文运用国际经济法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律师法学的相关理论,研究了《服务贸易总协定》框架下的法律服务开放的相关规则。文章对法律服务开放的表现形式-跨国法律执业进行了界定,实证研究了法律服务全球化的三种重要表现形式;对与法律服务开放密切相关的GATS七项规则,结合法律服务开放的自身特点,进行了重点研究;对目前多哈回合谈判中涉及法律服务的四项重要议题,即法律服务的定义和分类、四种贸易方式在法律服务领域的具体表现形式和开放的限制、法律服务中的贸易限制措施和法律服务业适用会计业国内监管原则等议题进行了详细的探讨,并针对我国法律服务开放的实践提出了相关对策。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