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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基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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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1980年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的这三十余年期间,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增强实力,不断地进行合并重组,其中共发生过四次大型的合并浪潮。前两次合并均是在政府的推动下或者事务所为了某一准入门槛进行的被动合并,是不完全的市场行为,因此合并的结果差强人意。但是随着我国2002年进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与国际接轨越来越明显,同时国际企业以及资本涌入我国的市场,导致国内竞争愈加激烈,尤其是国际“四大”,在国内市场始终处于鹤立鸡群的地位。为了抗衡“四大”,中注协于2007年1月正式对外颁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意见》,鼓励事务所通过合并做大做强。因此事务所由纷纷投入第三次合并浪潮中。此次合并尽管声势浩大,但我国事务所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做大”,并没有达到“做强”。为了改变现状,中注协在2012年6月继续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大做强的文件。事务所加快合并速度,爆发了第四次合并浪潮。
  本文以规模化理论、“深口袋”理论和声誉理论为理论支撑,选取我国第四次合并的背景下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案为例,采用案例和实证相结合的方法,对比事务所2010-2014年审计的上市公司客户在合并前后“非标审计意见比例”、“盈余管理程度”和“审计延迟”三项指标的变化,从而判断第四次合并是否使事务所“做大做强”。通过案例分析得出结论:事物所合并后审计质量尽管有所提高,但是提高幅度并不显著。通过对瑞华事务所的调查可知,出现这一结论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合并后缺乏保持经验,导致事务所双方未对人才、管理、以及经营理念等方面进行有效整合;另一方面是合并后忽视了对审计质量的监管。对此,本文对事务所和相关部门提出了针对性建议:事务所在合并前做好准备工作、合并中做好整合工作和合并后做好整合工作;政府要为事务所提供优秀的监督人才;行业协会加强对执业人员的注册管理,以及加大监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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