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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CONTENTS
0 引言
0.1 选题背景、研究意义
0.2 国内外研究现状
0.2.1 返利网站的相关研究
0.2.2 传销的相关研究
0.2.3 我国法学界对返利型传销的研究
0.3 研究方法
0.4 论文结构
0.5 创新与不足
1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犯罪构成及类型
1.1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构成
1.1.1犯罪客体
1.1.2犯罪客观方面
1.1.3犯罪主体
1.1.4犯罪主观方面
1.2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类型
1.2.1 传统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1.2.2 “纯资本运作”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1.2.3 投资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1.2.4 返利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1.3返利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认定的研究价值
2 返利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行为的认定
2.1 收取“入门费”的认定
2.2 “团队计酬”的认定
2.3 “骗取财物”的认定
2.3.1 传销组织及其人员的利益来源
2.3.2 经营活动是否存在“经营幌子”
2.3.3 最终目的是否为获取非法利益
2.3.4 经营模式是否可持续
3 返利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积极参加者”的认定
3.1 理论上的不同观点
3.1.1 不构成犯罪
3.1.2 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3.1.3 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3.2 司法实践中的不同认识
3.2.1肯定说
3.2.2 否定说
3.3 对积极参加者认定的思考
3.3.1 司法解释的分析解读
3.3.2 认定方向的解读
4 返利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与非法集资类犯罪的区分认定
4.1 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分认定
4.1.1 犯罪客体
4.1.2 犯罪客观方面
4.1.3 犯罪主观方面
4.2 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分认定
4.2.1 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4.2.2 “骗取”内涵的不同
4.2.3 参与者与组织形式的不同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介
山东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