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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诉中证人出庭作证率低的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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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证人证言是我国法定证据种类中的一种,是指了解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对司法机关所做的陈述。证人往往是亲身经历案件事实的人,因此证人反映的案件情况更加真实和全面,往往能反映主要案件事实。此外,证人不是案件的当事人,对案件结果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因此,证人证言更具有中立性,可靠性。所以一直以来,证人证言被古今中外的法律所重视,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也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不仅有利于协助法官查明案件事实,有效地打击犯罪,还有利于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实现当事人的质证和辩论权利的充分行使,更有利于程序公正的实现。
   然而,我国目前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率是非常低下的,证人出庭率低危害严重,既阻碍诉讼程序的进行,导致当事人不能质证,又阻碍法官顺利查清案件事实,做出公正的判决。证人拒证的现象也是一种对法定义务的违反,这严重损害了法律和司法权威。同时,实践中证人不出庭作证直接导致了书面证言被大量采用,使法官不得不大量依赖庭下阅卷,导致庭审流于形式。
   证人出庭率低暴露出我国证人作证制度在法律制度方面和实践方面都存在很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法律存在缺陷、制度保障不够健全、公民的法律素质还有待提高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已经实际阻碍了证人证言重要作用的发挥,影响了司法机关正常的司法审判活动。长此以往,对法律权威的树立,司法公正的实现也将造成重要的影响。因此,必须尽快解决和完善这些问题,建立一个完善的证人作证制度,这是保障证人出庭作证率的关键。因此,本文中,笔者具体分析了证人出庭作证率低的危害及原因,并在借鉴其他国家优秀立法,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提出对策,希望能对我国刑事证人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证人证言在刑事诉讼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我国在刑事证人作证制度方面的不足使得证人证言不但没发挥应有作用,还对司法实践造成了重要影响,因此,尽快完善刑事证人作证制度对提高证人出庭作证率具有重要意义,在司法改革如火如荼进行的今天,刑事证人制度的完善更是意义非凡。因此,希望我国刑事证人作证制度能尽快得到完善,使刑事证人作证暴露出的现实问题得到彻底改善,最终使证人出庭作证率低这一现象得到良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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