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一、核损害民事赔偿唯一责任原则的内涵
(一)核损害民事赔偿唯一责任原则的含义
1、核损害的概念
2、核损害民事赔偿的基本理论
3、核损害民事赔偿唯一责任原则的概念和起源
(二)适用唯一责任原则的理由
1、鼓励核工业投资
2、减轻受害人的诉累
3、避免保险费用的增加
二、核损害民事赔偿唯一责任原则的立法分析
(一)国际公约
1、巴黎公约体系
2、维也纳公约体系
(二)国内立法
1、适用唯一责任原则的国内法
2、不适用唯一责任原则的国内法
(三)小结:唯一责任原则的法律地位正面临挑战
三、核损害民事赔偿唯一责任原则的审视和突破
(一)唯一责任原则的审视
1、违背传统的侵权法原则
2、应对核事故的乏力表现——以日本福岛核事故为例
3、可持续性被质疑——以核工业技术的进化为例
(二)唯一责任原则的突破
1、明确供应商的产品责任
2、扩大运营商的追索权范围
3、构建供应商经济生存的保护机制
四、核损害民事赔偿唯一责任原则的中国立法
(一)唯一责任原则的立法现状
(二)完善中国核损害民事赔偿制度的立法构想
1、在实体方面
2、在程序方面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