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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小学家校合作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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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文摘

英文文摘

声明

第一部分 绪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意义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四、概念界定

五、研究方法

第二部分 国外小学家校合作研究

一、国外小学家校合作的法律法规

(一)通过立法推动家校合作关系的确立

(二)通过立法赋予家长参与教育的权利

(三)通过立法明确家长与学校的特殊关系

二、国外小学家校合作的组织机制

(一)家长教师联合会(以下简称PTA)

(二)正规与非正规家长组织并行

三、国外小学家校合作的具体措施

(一)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决策

(二)家长参与学校教学

(三)家长参与学校活动

(四)配备家校之间的“协调人”

第三部分 国外小学家校合作的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一、我国小学家校合作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归因分析

(一)我国小学家校合作的现状

(二)我国小学家校合作的存在问题及归因分析

二、国外小学家校合作对我国的启示

(一)健全家校合作的法律法规

(二)构建完善的组织机制

(三)发挥学校在家校合作中的主导作用

(四)加强教师的家校合作技能

(五)提高家长的教育素养

(六)合理开发和利用“家长资源”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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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天,家校合作已经成为世界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许多国家采取种种措施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要促使儿童健康成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是两个重要环节,家长是否有效地与学校形成合力对其子女进行教育将直接决定着教育效果。因此学校和家长如何密切合作,形成教育的最大合力,现已成为教育工作者和家长不得不关注的现实问题。
   从理想的角度看,教师希望能与家长有良好的合作以提高教育质量,而家长也渴望与教师进行有效的沟通以让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但现实情况是我国家校合作的政策法规尚未健全;家校合作的组织机构尚未完善;家校合作工作严重滞后,甚至一些家长、教师教育观念分歧较大,家校共育意识不强;再加上家校合作的内容狭窄、深度不够;家校之间交流渠道单一且缺乏连续性等,这些都严重阻碍了我国家校合作的发展。而小学处于义务教育的第一阶段,也是儿童跨入的第一个正规教育场所,再加上小学生是未成年人,对家庭的依赖性比较强,所以小学阶段对于加强家庭和学校的合作更加必要。因此,探求我国小学家校合作的必要性及具体操作性是本研究选题的根源所在。
   许多资料表明,国外家校合作的研究和发展都先行于我国。近年来,“家校合作”已经成为美国、英国和日本等国教育研究和学校改革的主要议题之一。一些教育发达国家的家校合作(尤其是小学阶段)发展起步早,理论研究趋于成熟,实践经验较为丰富,并且形成各自鲜明的特点。因此,这将给我国的小学家校合作的发展以重要的借鉴作用。
   本研究主要采用了文献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等多种研究方法,侧重于对国外小学家校合作的实践经验的探讨,力图在三个部分凸现出研究价值:
   第一部分,丰富小学阶段家校合作的相关理论;
   第二部分,从国外小学家校合作的法律法规、组织机制、具体措施这几方面对国外小学家校合作的实际运作进行陈述和分析,从中找出可供我国借鉴的成功经验;
   第三部分,在对我国小学家校合作的现状进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归纳总结出国外小学家校合作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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