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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共图书馆法的立法基础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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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10年颁布的《京师图书馆及各省图书馆通行章程》是我国近代历史上第一部全国性的公共图书馆法令,但由于战争的原因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并没有迅速的发展。建国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公共图书馆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相较于公共图书馆事业较发达的国家,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还处于发展不平衡、人员结构不合理、服务质量不高、政府投入和监管力度不够的阶段,人们意识到缺少必要的法律保障是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我国图书馆界和法律界人士积极地投入到公共图书馆法的立法工作当中,2008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公共图书馆法》立法工作正式启动,这是改变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现状,完善图书馆法律体系的一大契机。目前,我国公共图书馆法立法工作还处于立法的准备阶段,对公共图书馆法立法基础的研究为公共图书馆法的法律体系框架的设计和条文的设立提供了理论和现实支撑。
   本研究主要内容包括:⑴国外主要国家公共图书馆法的立法过程。详细介绍了英国、美国、日本三个国家的公共图书馆法的立法历程及法律相关内容,进行对比找出相同点和不同点,并总结立法的经验及启示。⑵我国公共图书馆法的历史基础。对我国晚清藏书楼思想和近代公共图书馆法的立法思想、立法过程进行了介绍,进而总结我国近代公共图书馆法的历史意义。⑶我国公共图书馆法立法的社会基础。分析了我国经济发展对公共图书馆立法的影响作用,同时还介绍了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出公共图书馆立法的必要性。⑷我国公共图书馆法立法的法理学基础。介绍公共图书馆法立法的宪法基础和国家相关的政策以及我国地方已出台的公共图书馆相关法规。⑸我国公共图书馆立法工作的几点建议。借鉴国外公共图书馆法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具体的实际情况,提出立法工作中要注意的几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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