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文献综述
1.2.1 文献的统计分析
1.2.2 国内研究综述
1.2.3 国外研究综述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1.3.1 研究思路
1.3.2 研究方法
第2章 航海教育管理的相关概念和理论
2.1 航海教育管理的相关概念
2.1.1 教育管理
2.1.2 航海教育
2.1.3 航海教育管理
2.2 航海教育管理的相关理论
2.2.1 教育管理的目的、原则与环境
2.2.2 教育计划
2.2.3 教育决策
第3章 马尼拉修正案提出的新要求
3.1 STCW公约的历史沿革
3.1.1 STCW公约1978
3.1.2 STCW公约1995
3.1.3 STCW公约2010
3.2 马尼拉修正案中与航海教育管理有关的修正内容
3.2.1 教学方式
3.2.2 个人素养
3.2.3 电子航海战略
3.2.4 语言沟通
3.2.5 发证要求
3.2.6 海上实践
第4章 我国航海教育管理履行马尼拉修正案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4.1 我国航海教育管理履行马尼拉修正案的现状分析
4.1.1 航海教育体系
4.1.2 领导体制与行政隶属
4.1.3 航海教育管理立法
4.1.4 航海教育管理资金投入
4.1.5 招生、学生管理和就业
4.1.6 师资队伍
4.1.7 实践教学
4.2 我国航海教育管理履行马尼拉修正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2.1 航海教育和培训主体单一
4,2.2 资金投入不足
4.2.3 实践教学重视不够
4.2.4 专业设置不全
4.2.5 学生个人素质参差不齐
4.2.6 英语教学不专业
4.2.7 教师甄选不严
第5章 英国航海教育管理履行马尼拉修正案的经验借鉴
5.1 航海教育管理法律与制度完备
5.2 海事职业学徒制度
5.3 阶段式学生培养模式
5.4 航海院校与航运企业紧密合作
第6章 我国航海教育管理履行马尼拉修正案的对策
6.1 政府履行马尼拉修正案的对策
6.1.1 通过“转化”的方式促进马尼拉修正案在我国施行
6.1.2 及时对航海教育管理相关文件进行立、改、废
6.1.3 加大航海教育投入
6.1.4 推进航海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6.2 航海院校履行马尼拉修正案的对策
6.2.1 增设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
6.2.2 探索多元化教学方式
6.2.3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6.2.4 加强学生个人素质培养
6.2.5 加大实践教学力度
6.2.6 锻炼学生英语沟通能力
6.2.7 更新质量管理体系
6.2.8 加大校企合作力度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我国航海院校名录及行政隶属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