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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引言
第1章 海上保险迟延赔付概述
1.1 迟延赔付的概念
1.1.1 迟延赔付的含义
1.1.2 迟延赔付与拒绝赔付
1.2 迟延赔付的法律性质
1.2.1 迟延赔付属违约行为
1.2.2 迟延赔付不产生责任竞合
1.3 海上保险迟延赔付相关立法的缺陷
1.3.1 法理基础缺乏通说
1.3.2 构成要件用语模糊
1.3.3 责任范围不够明确
1.3.4 传统救济手段难以保障被保险人利益
第2章 海上保险迟延赔付的责任基础及构成要件
2.1 海上保险迟延赔付责任的法理基础
2.1.1 国外立法及学者观点
2.1.2 国内学者的观点
2.1.3 本文观点
2.2 财产保险迟延赔付的一般构成要件
2.2.1 存在客观有效的保险债务
2.2.2 保险债务能够履行
2.2.3 保险债务履行期徒过而保险人未履行
2.2.4 保险人未履行不具有正当理由
2.3 海上保险迟延赔付的特殊构成要件
2.3.1 海商法已规定特殊的履行期限
2.3.2 海上保险特殊履行期限的细化
2.3.3 海商法与保险法冲突的解决
第3章 海上保险迟延赔付的责任范围
3.1 涵盖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1.1 赔偿间接损失符合国际立法趋势
3.1.2 赔偿间接损失契合保险法法理
3.1.3 不赔偿间接损失有失公平
3.2 间接损失的确定
3.2.1 可预见性规则适用的主体
3.2.2 可预见性规则适用的时间
3.2.3 可预见性规则下的损失内容
第4章 海上保险迟延赔付的惩罚性救济
4.1 各国保险法中的惩罚性救济手段
4.1.1 概述
4.1.2 惩罚性赔偿金
4.1.3 惩罚性利率
4.2 海上保险法引入惩罚性救济手段的正当性
4.2.1 我国合同法已引入惩罚性救济
4.2.2 保险法中引入惩罚性救济已然成为国际立法趋势
4.2.3 海上保险尽速理赔的必要性
4.2.4 惩罚性救济手段具有多样性
4.3 海上保险法中引入惩罚性救济手段的方式
4.3.1 以惩罚性利率为基础
4.3.2 区分迟延赔付的原因
4.3.3 区分消费者保险与非消费者保险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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