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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人类中心论何以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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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第一章生态伦理学中的非人类中心论之界定

一、生态伦理学中的人类中心论

二、非人类中心论的核心理念

三、人类中心论与非人类中心论对立的实质

第二章非人类中心论的理论起点:自然内在价值

一、关于自然内在价值的论证方法

二、“人具有内在价值”得以成立的内在逻辑

三、对“自然具有内在价值”的判定

四、关于“自然内在价值”的其它相关问题

第三章从自然权利到非人类中心论基本伦理精神的确证

一、“自然权利”概念在非人类中心论体系中的确立

二、从“自然内在价值”到“自然权利”

三、关于自然权利概念的其它相关问题

四、从自然权利到非人类中心论的成立

尾论:非人类中心论与环境危机——一种新的伦理启蒙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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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一种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崭新的道德理论“非人类中心论究竟是否能够成立?”迄今仍然是生态伦理学中一个最基本的理论问题。解决此问题的前提是要合理界定非人类中心论,而非人类中心论的本质又是在与人类中心论的对比中显现的。 人类中心论认为人是唯一价值主体,人与自然之间是一种纯粹的目的与工具的关系。与此相反,非人类中心论认为人与自然关系中存在伦理纬度,它认为人类中心论的本质就在于它是一种绝对主体主义,而自身则是纠正它的一种尝试。非人类中心论能否成立的问题取决于“自然内在价值”与“自然权利”能否成立。对此问题,迄今为止学术界尚未确证。 “自然具有内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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