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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则天”思想——以唐宋时期为考察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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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则天”释义

(一)“天”之辨析

(二)“则天”思想的含义

(三)“则天”思想的理论渊源

1、神权法思想

2、阴阳五行学说

3、天人合一理论

二、唐宋时期“则天”思想对法律思想的影响

(一)“神灵之天”下的慎刑思想

(二)“自然之天”下的法律运行思想

(三)“伦理道德之天”下的法律等级思想

三、唐宋时期“则天”思想对法律制度的影响

(一)“则天”思想与立法

1、“十恶”与“五刑”的设立

2、父子、夫妻间的等级制度

(二)“则天”思想与司法

1、刑罚时令

2、刑罚的禁忌

3、灾异赦宥

四、唐宋时期学者对“则天”法律思想的批判

(一)柳宗元对刑罚时令说的批判

(二)王安石“天命不足畏”的变法思想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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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则天”思想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一项基本的原则,其产生的基础来源于中国古代哲学概念“天”的丰富内涵,各代的学者都有对“天”的系统阐述,这就为“则天”思想的确立奠定了基础。古代帝王以“天”作为统治人民的权威来源,具体到法律制度的制定方面就是以“天”为基本准则,来设计法律制度的具体内容,以及法律施行过程中的顺应天时。 本文在对“天”的内涵进行梳理过程中,将“天”定为三义,即自然之天、神灵之天与伦理道德之天,以天为准则也在这三层意义上加义阐述。以唐宋时期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为主要的考察时期,具体分析“则天”思想对这一时期整个法律制度产生的影响,以及在这一时期一些学者对“则天”思想所作的批判。本文最后认为“则天”思想在中国古代的存在是帝王治世的需要而产生,在肯定其在历史上的某些积极作用的同时,显然其负面作用是主要的。正是这一“则天”思想,使得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体现了其独特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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