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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遗失风险责任承担的理性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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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第一章 信用卡的遗失风险及法律关系

第一节信用卡及其遗失风险

一、信用卡遗失风险现状

二、遗失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第二节信用卡法律关系分析

一、信用卡基本法律关系概要

二、信用卡三大法律关系分析

第二章我国信用卡遗失风险责任承担的现状及立法缺陷

第一节信用卡遗失风险责任承担的行业现状

一、遗失情况不同,承担比重不同

二、卡挂失中的风险责任分担

三、国内银行内部规定的新趋势

第二节信用卡遗失风险责任承担的立法规定

第三节信用卡遗失风险责任承担的立法缺陷

一、内容体系存在瑕疵,公平性有待增强

二、立法考虑不全面,持卡人责任过重

三、管理者让渡权利,发卡行轻易脱责

四、责任主体范围过窄,特约商户义务被忽视

第三章信用卡遗失风险责任承担的法律考量

第一节 引入“零风险”制度的现实可行性——对江南桔移栽的疑问

一、土壤不同自然种植方法不同——个人信用基础的差异导致移植障碍

二、生长周期不同自然种植方法不同——发展过程不同导致移植障碍

三、做足前期功课方能种植成功——对引进前准备的几点建议

第二节“抗辩切断”制度的法律分析

一、“抗辩切断”原则的设立

二、“抗辩切断”原则的发展

三、我国对“抗辩切断”原则的法律态度

第三节信用卡遗失风险责任承担的立法建议

一、明确“因事制宜”,分梯次规定持卡人责任

二、实施“强者多劳”,强化发卡行责任义务

三、统一合约义务,明确特约商户责任界限

结 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本人出版或公开发表的论著、论文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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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信用卡产业的迅速发展和信用卡犯罪的日益严重,信用卡发生遗失风险的频率随之增长。要维护正常的用卡环境,就必须对信用卡遗失风险的责任承担进行明确的法律规定。我国现行的责任承担模式对持卡人而言显失公平,而相关立法中又没有法条可直接适用于遗失风险责任的承担,这种立法滞后的状况急需得到改变。本文在借鉴先进国家的责任分散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个人信用基础和发卡模式的现状,对如何合理平衡发卡行、特约商户、持卡人的责任承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笔者认为:应根据信用卡遗失情况及持卡人过错程度,分梯次规定持卡人的责任,明确其全部免责、适用限额责任及承担全部责任的具体情形;应要求发卡行承担举证责任,并强化发卡行的审查义务和安全责任;应统一规定特约商户的合约责任,通过制定行业制式条款来约束特约商户的审查义务。在立法上,我国应多借鉴国外成熟经验,健全信用基础体系,重视对持卡人权益的保护,在行业利益和个体利益中寻求衡平,以维护信用卡市场的长效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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