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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据法律地位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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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电子证据作为现代信息技术产物、信息世界的“证据之王”,在案件中愈发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证明作用。司法实践已经逐步采用电子证据,但由于电子证据自身的特点及电子证据对传统证据规则的冲击与挑战、电子证据立法及其证据规则的缺失与滞后,阻碍了电子证据的适用,大多数法律人士都在谨慎适用,甚至“无所适从”。首先,本文从电子证据的内涵、特征等对电子证据进行了一定层次上的科学解读,以期对电子证据有个准确的描述;其次,本文在此基础之上从更深层次上以比较法视野对电子证据法律地位予以了详细的评介和考量,指出了现在电子证据所处的地位及其应该的趋向,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建议,以期能对电子证据规则的建构有所贡献;最后,本文从我国电子证据的证明能力入手,对其进行了客观评估,认为电子证据证明能力是毋庸质疑的,但确实目前还与现行诉讼制度存在诸多冲突,需要今后立法予以解决;本文对电子证据的内涵、特点作了比较式的描述,以期为准确理解、定位我国电子证据提供些许帮助和建议。同时在明晰概念内涵的基础之上,本文总结,研究了各类有关电子证据法律地位的代表观点,并在论证和辨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对解决我国电子证据规则适用的思路。最后在提出总的思路之后,阐述分析了电子证据在具体适用中的关键即可采性问题,其中对其困境的描述以及解决对策的建议希望能为推动我国电子证据立法提供参考。

著录项

  • 作者

    李超;

  • 作者单位

    南京师范大学;

  • 授予单位 南京师范大学;
  • 学科 法律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赵杰;
  • 年度 2010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D925.24;
  • 关键词

    电子证据; 证明力; 法律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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