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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慕课课程的合理使用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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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慕课,即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的简称,是互联网环境下新兴的教育模式。慕课教育的发展得益于互联网的普及以及开放教育运动的兴起。2001年,美国高校为了适应互联网环境下的学习需求,开启了一场“开放课件计划”,向社会公开优质的教学资源,并逐步发展成为全球性的开放教育运动,具体形成了远程教育、精品课程(OWC项目)以及慕课教育等教育教学模式。其中,慕课教育由于其开放、在线、大规模等特征,慕课课程的制作以及使用面临着复杂的版权利益,具有巨大的版权风险。
  在现有的著作权法的框架下,教育领域的作品使用可以适用版权限制与例外规则,即教材编撰中的法定许可和教学、科研中的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规规范教学课程中使用作品行为的制度。我国现行著作权法严格限定了教学目的的合理使用的条件,一是使用对象限已发表的作品;二是使用主体限教学人员;三是使用方式限少量复制;四是使用空间为面对面的“课堂”。然而,以互联网为教学平台的慕课课程与传统教学相比在使用主体、使用方式、使用空间上都有不同程度的突破,在客观上形成了慕课“虚拟课堂”与“学校课堂”的冲突、“慕课平台”与“学校”性质的冲突的现状,从而导致慕课课程在适用合理使用规则上存在着制度上的困境。然而,从慕课教育的本质和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精髓两方面来考量,慕课课程有使用合理使用规则的必要性,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现行合理使用规则的立法相对封闭,无法满足互联网环境下教育教学模式的需求;另一方面,慕课在本质上是学校课堂教学的延伸,慕课课程中合理使用作品是网络环境下教学必要方式,具有适用合理使用规则的正当性。
  当然,慕课课程在适用合理使用规则的同时也应当符合利益平衡的内在要求。所以,也要做好慕课课程适用合理使用的制度衔接。一是,合理的改变我国合理使用规则的立法现状,以“要素检验法”或者“三步检验法”原理为基础,对合理使用制度采用开放立法模式。一方面要确立一项具有原则性判断标准的合理使用概括性条款;另一方面也要对教育、科研领域的合理使用规则科学地调整,以符合互联网环境下的教育教学模式;二是,对慕课课程的使用也要合理地约束以规避版权风险。在课程制作方面,要严格区分不同来源的作品或者不同类型的作品,做到不同作品不同的使用方式;在课程管理上,要采取技术手段防止慕课课程的非法使用,同时也要防止慕课平台的商业性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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