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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美国生命伦理学中原则之争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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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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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第一章比彻姆和丘卓斯的四原则说

1.1贝尔蒙特报告

1.2四原则说的理论基础和具体内容

第二章恩格尔哈特的允许原则说

2.1允许原则的理论根据

2.2以允许原则为首要原则的理由

第三章比彻姆和丘卓斯与恩格尔哈特之间关于原则的争论

3.1比彻姆和丘卓斯与恩格尔哈特的原则之争

3.2对其争论的简要评析

第四章关怀伦理学和决疑法与原则主义的争论

4.1关怀伦理学与原则主义的争论

4.2决疑法与原则主义的争论

第五章当代美国生命伦理学中原则之争综论

5.1对生命的应有态度

5.2对原则普适性的看法

5.3对当代中国生命伦理学研究的启示

注释

参考文献

后记

附录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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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代美国生命伦理学中的原则之争突显了生命伦理学理论建构状况.分析其原因和目的既有助于推进该学科的研究,又对医疗卫生事业具有指导意义.首先,该文介绍了当代美国生命伦理学中两种影响广泛的原则论--比彻姆和丘卓斯的四原则说(尊重自主、不伤害、有利、公正)以及恩格尔哈特的允许原则说.其次,该文介绍和简评了上述两种原则论之间的论争.它们之间的分歧不在于要不要建构原则,而在于建构怎样的原则.这种分歧不是原则性的.比彻姆和丘卓斯及恩格尔哈特都赞同建构原则,只不过前者主张建构实质性原则,后者主张建构形式性原则.其实,四原则说中的尊重自主原则与允许原则有相通之处.再次,该文考察了关怀伦理学和决疑论与原则主义(对比彻姆和丘卓斯的四原则说等原则论的称呼)之间的论争.关怀伦理学和决疑论根本反对建构和推行普遍的实质性原则,当属反原则主义.它们与原则主义之间的分歧是原则性的.最后,该文探讨了当代美国生命伦理学中原则之争的原因和目的及其对当前中国生命伦理学研究的启示.原则之争的焦点在于对生命的应有态度和对原则普适性的看法.这些论争深化和拓展了生命伦理学研究,但不可能导出一个确定不移的终极性结论.透过当代美国生命伦理学中的原则之争,我们可以获得多方面(观念、方法、实践)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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