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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多元筹资问题研究——兼论第三部门在教育筹资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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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导言

一、问题提出

二、概念界定

(一)教育

(二)教育资源

(三)教育筹资

(四)公共物品

三、文献综述

(一)国外的相关研究

(二)国内的相关研究

四、研究方法和理论基础

(一)研究方法

(二)研究的理论基础

五、研究意义

六、研究的主要问题与逻辑结构

第二章政府、企业和第三部门概述

一、政府的涵义

(一)政府的概念

(二)政府的属性

(三)政府的职能

二、企业的涵义

(一)企业的概念

(二)中国的现代企业制度

三、何谓“第三部门”

(一)称谓选择

(二)论域圈定

(三)概念界定

(四)类别划分

四、中国第三部门发展的经济分析

(一)中国第三部门的发展历史

(二)1978年后中国第三部门发展的经济分析

五、政府、企业与第三部门关系分析

(一)政府、企业与第三部门的组织区别

(二)政府、企业与第三部门三方关系的理论分析

(三)政府、企业与第三部门活动域及行为特征分析

(四)西方国家,政府、企业与第三部门优势及最适合任务比较

(五)中国政府、企业与第三部门关系分析

小结

第三章教育筹资机制分析

一、教育筹资的原则、目标及其影响因素

(一)教育筹资的原则及目标

(二)影响教育筹资的供给因素

二、传统教育筹资模式剖析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教育筹资的一元模式

(二)基于人力资本理论的教育多元筹资模式

三、第三部门参与下的教育多元筹资分析

(一)教育服务的物品属性

(二)第三部门视野中的教育筹资主体辨认

(三)第三部门参与下的教育筹资机制

小结

第四章中外教育多元筹资比较

一、发达国家教育多元筹资分析

(一)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美英日法四国教育筹资概况

(二)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美英日法四国教育筹资主体的筹资行为

(三)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美英日法四国教育筹资的多元模式

二、中国教育筹资的历史与现状

(一)计划经济年代中国教育筹资的一元模式

(二)1980年后中国的教育筹资模式

(三)中国教育多元筹资的现状

三、发达国家教育多元筹资对中国的启示

(一)明确各级政府的教育筹资责任

(二)激励企业和个人参与教育筹资

(三)促进第三部门参与教育筹资

小结

第五章中国教育多元筹资模式的构建

一、义务教育阶段的多元筹资模式

(一)义务教育阶段多元筹资的一般模式

(二)中国义务教育筹资的现状

二、高级中等教育的多元筹资模式

(一)普通高中教育的多元筹资模式

(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多元筹资模式

三、高等教育的多元筹资模式

(一)普通高等教育多元筹资的一般模式

(二)中国普通高等教育筹资的现状

四、中国教育多元筹资体制存在的根本缺陷

(一)教育筹资主体的责任划分不清

(二)对各主体参与教育筹资的激励不足

(三)对各主体的教育筹资行为监督不力

小结

第六章中国教育多元筹资体制的改革与完善

一、中国多元教育筹资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根本目标

二、中国教育筹资体制改革过程中筹资主体间的合作与替代

(一)教育筹资主体进行合作或替代的原则

(二)教育筹资主体之间关系的重建

(三)建立教育筹资主体退出机制的思考

三、规范中国教育筹资主体行为的设想

(一)政府教育筹资行为的规范

(二)企业教育筹资行为的规范

(三)个人教育筹资行为的激励

(四)第三部门教育筹资行为的规范

四、中国教育多元筹资体制的改革与完善

(一)义务教育多元筹资体制的改革与完善

(二)高级中等教育多元筹资体制的改革与完善

(三)高等教育多元筹资体制的改革与完善

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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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教育筹资研究是一个日久弥新的重大课题。中国现行的教育筹资体制,是基于政府、企业、个人三大教育筹资主体设计而成,重点强调政府机制和市场机制在教育筹资中的作用。然而,以“小政府、大社会”为目标的政治和经济体制改革,导致第三部门爆发式的增长,中国的社会结构正悄然发生改变。显然,现行的教育筹资体制并不能适应这种变化。同时,综观国内的相关研究,学者们多局限于教育筹资非“政府主导”即“市场主导”的争辩,教育筹资理论亟待突破。有鉴于此,本文在传统的人力资本和公共物品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引入第三部门理论和对中外教育筹资体制的比较研究,重新分析了教育筹资的多元体制。指出了我国现行教育筹资体制存在的缺陷,重点提出了中国教育筹资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及措施。 全文共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即第一章,主要是确定论文所要研究的问题,对教育筹资研究进行了梳理,指明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 第二部分包括第二、三两章,主要是引入第三部门理论,并对教育多元筹资体制重新加以分析。其中,第二章在介绍第三部门理论的基础上,着重以该理论的视角分析现代社会的“政府-企业-第三部门”三元结构。一般而言,企业生产的都是私人物品,政府负责提供垄断性公共物品,第三部门组织以志愿方式提供非垄断性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在为公众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活动中,必须均衡发挥三方的作用,建立充满竞争和活力的公共服务体系。第三章则通过整合人力资本理论、公共物品理论和第三部门理论,以“政府—市场—志愿”的三维视角重新审视教育多元筹资体制。提出教育筹资主体应为政府、企业、个人和第三部门。而各主体参与教育筹资所采用的机制有三种,即政府机制、市场机制和志愿机制。这三种教育筹资机制虽然有各自的最佳作用域,但更多的时候它们会因各主体之间的合作而被“混合”使用,从而发挥教育多元筹资的“综合”优势。 第三部分包括第四、五、六三章,主要是对中外教育筹资体制进行比较,分析我国教育筹资体制的现状,并寻求完善我国教育多元筹资体制的策略。 第四章重点对比了美国、英国、法国、日本和中国的教育筹资体制演进过程,发现政府虽然是发达国家最重要的教育筹资主体,但其他主体也在各自的领域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特别是第三部门通过举办非营利性私立教育、捐赠、自行创收、充当教育筹资中介等形式,在发达国家的教育筹资体制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而我国的第三部门尚处于发展初期,企业教育筹资缺乏激励,高校自主创收能力弱,所以目前教育经费主要来自财政投入和学费收入,教育筹资也多采用政府机制和市场机制,存在着“志愿缺失”。 第五章首先依据不同阶段教育服务公共属性的强弱,并结合发达国家的做法给出了各级教育多元筹资的一般理论模式。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各级教育多元筹资的现状。发现各级教育的多元筹资普遍存在政府投入偏低、各级政府教育筹资责任划分不清、个人负担过重、企业与第三部门参与不足等共性问题。因而认为,困扰我国教育多元筹资的症结在于“制度错位”,各主体在承担教育筹资责任上存在“越位”或“缺位”。 第六章主要探讨如何通过改革来纠正我国多元教育投资体制存在的“制度错位”问题。指出改革的根本目标在于为教育筹措充足的资源,而改革的基本思路是通过规范各教育筹资主体的行为,促进他们之间的合作与替代,建立起相互协作的健康关系,实现教育筹资主体的“归位”或“补位”。并据此提出了完善我国教育多元筹资体制的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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