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一、网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犯罪对象的认定
(一)淫秽电子信息的界定
1.淫秽电子信息的概念
2.“淫秽性”的判断标准
(二)淫秽电子信息的本质属性
1.淫秽电子信息属于淫秽物品
2.实践中争议淫秽电子信息的分析
二、网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行为方式认定
(一)网络传播的概念与特点
1.网络传播的概念
2.网络传播的特点
(二)网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具体行为认定
1.上传淫秽电子信息行为的认定
2.下载淫秽电子信息行为的认定
3.设立超链接行为的认定
4.“裸聊”行为的刑法分析
三、网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犯罪特殊主体的责任认定
(一)网络服务商的责任认定
1.网络服务商的分类及责任分析
2.《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新规定的解读
(二)微信、QQ群主的共犯责任认定
(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业主的责任认定
1.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业主共犯责任认定
2.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业主的“正犯”认定
四、网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故意”的认定
(一)网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犯罪认识因素的分析
1.对于电子信息“淫秽性”的认识
2.对传播行为“公然性”的认识
(二)网络服务商的犯罪故意认定
1.网络服务商犯罪故意的认定思路
2.以“快播案”为例的分析
五、网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犯罪入罪标准的认定
(一)实际被点击数的确定
1.实际被点击数的概念
2.实际被点击次数的计算
(二)淫秽电子信息数量的分析
1.淫秽电子信息数量的计算
2.不同种类淫秽电子信息的折算
(三)成员人数的认定
(四)牟利数额的认定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