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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助透析室”事件看权利冲突与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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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1 卫生部门的取缔行为是否合法

2 自助透析室里的尿毒症患者是否有自我透析的权利

3 两个合法权利的冲突

4 权利冲突的原因分析

5 权利冲突的化解机制

结束语

致 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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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群尿毒症患者因为无法承受医院昂贵的透析费用,自发组合成了一个自助透析室。买来简陋的仪器,在没有专业医护人员的条件下进行透析治疗,在一个几乎被世人遗忘的角落顽强地活着。但北京市通州区卫生局依据相关条例取缔了该自助透析室。这个事情经媒体报道后,舆论一片哗然。取缔自助透析室,尿毒症患者的生命可能无法继续;不取缔自助透析室,不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两难命题之所以产生,是因为两个合法的权利交叉重叠,处于对抗冲突状态,两个权利的同时实现成为不可能。这是一个权利冲突的问题,在社会主义法治不完善的中国,权利冲突在现实生活和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而权利冲突却常常被忽视。笔者试图引入权利冲突理论来分析和解决“自助透析室”事件。
   本文分成四部分:第一部分引言,介绍自助透析室事件的基本案情。并与绵竹灾民哄抢运往重灾区物质被免除法律处罚事件做对比,引出要讨论的权利冲突问题。
   第二部分,该案中存不存在权利冲突?通过三段论形式,卫生部门的取缔行为是否合法?尿毒症患者的自助医疗行为是否有合法?如果二者都合法,那是什么权利的冲突?
   第三部分,如果存在权利冲突,那为什么会产生权利冲突?
   第四部分,如何解决权利冲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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