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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实施《邮政法》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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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绪论

一、《邮政法》的发展历史

(一)中国第一部《邮政法》的诞生

(二)《邮政法》的修订

二、《邮政法》在黑龙江省实施现状

(一)《邮政法》在黑龙江省实施中带来的利好

(二)《邮政法》在黑龙江省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三、黑龙江省实施《邮政法》存在困境的主要原因

(一)邮政立法受制于当时的历史环境

(二)邮政立法与相关部门法衔接不畅

(三)黑龙江省邮政业法制体系不健全

(四)邮政行政监管力量薄弱

(五)监管方式单一、监管手段落后

(六)邮政主管部门行政自由裁量权偏大,不利于执法公正

四、应对黑龙江省实施《邮政法》困境的若干对策意见

(一)建议修订《邮政法》

(二)全面修订《黑龙江省邮政条例》,完善地方立法

(三)建议地方立法与其他行政法规做好衔接

(四)推动县以下邮政监管机构组建

(五)创新监管方式、丰富监管手段

(六)合理控制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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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下简称《邮政法》),它从监管体制、审批备案、行政处罚等方面赋予了邮政管理部门相应的行政职能,其作为邮政行业的一部根本法,所规定的内容具有普遍性,但条文线条比较粗放,已不能完全适应黑龙江省邮政业发展实际。正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和需求,在《邮政法》的基本框架内,黑龙江省先后两次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邮政条例》,对黑龙江省的邮政业发展和邮政业健康运行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随着近几年邮政企业发展遭遇瓶颈,快递业异军突起,以及市(地)级邮政管理体制的建立,现行的邮政行业法律法规在部分条款上已显现出了不适应之处。 本文联系黑龙江省邮政业发展实际,通过分析黑龙江省实施《邮政法》现状,对实施中存在的优点与不足进行系统分析,并结合黑龙江省地方邮政立法特点及笔者近几年来的基层邮政管理工作经验,阐述了存在问题的具体原因,提出解决对策。首先是建议结合未来邮政业发展趋势及立法不足,从国家立法层面进一步修订《邮政法》;其次,建议完善黑龙江省地方邮政立法,坚持科学立法,与时俱进、敢于创新的原则,修订《黑龙江省邮政条例》,弥补上位法的不足,根据我省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规定;同时从法律法规的衔接、监管方式的创新以及县级邮政管理机构的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最后,就目前备受关注的如何控制行政行为中的自由裁量权进行了探讨。希望通过本文的调研分析,对促进地方邮政业健康发展及国家邮政法制建设提供有力借鉴。

著录项

  • 作者

    李超;

  • 作者单位

    黑龙江大学;

  • 授予单位 黑龙江大学;
  • 学科 法律硕士(在职)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吕艳辉;
  • 年度 2018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世界各国邮电事业;邮政;
  • 关键词

    黑龙江省; 邮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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