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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巡盐御史制度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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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摘要

绪论

一 选题的意义和缘起

二 本课题的研究现状

三 研究目标和创新点

第一章 明代巡盐御史制度的创设

1.1 巡盐御史的制度渊源

1.2 巡盐御史制度的创设

1.2.1 明初监察御史巡视盐政情况

1.2.2 正统间巡盐御史制度的成形

1.2.3 巡盐御史制度的反复与确立

1.3 四地巡盐御史的设置

1.4 本章小结

第二章 明代巡盐御史的职掌

2.1 巡盐御史职权的嬗变

2.1.1 巡盐御史盐务职权的扩展

2.1.2 巡盐御史与运使地位之变

2.1.3 巡盐御史非盐业上的职掌

2.2 巡盐御史施政的关联部门

2.2.1 巡盐御史与中央部门的关系

2.2.2 巡盐御史与地方衙门的关系

2.2.3 巡盐御史与内廷宦官的关系

2.3 巡盐御史的监管区域

2.3.1 巡盐御史监管区域的变化

2.3.2 巡盐御史与行盐疆界变化

2.3.3 巡盐御史监管区域的范围

2.4 本章小结

第三章 明代巡盐御史的选任与离职

3.1 巡盐御史的选拔

3.1.1 明代监察御史的选拔制度

3.1.2 御史出任巡盐的制度规定

3.2 巡盐御史的群体构成及其特点

3.2.1 巡盐御史的出身构成及其特点

3.2.2 巡盐御史的地域构成及其特点

3.2.3 巡盐御史的户类构成及其特点

3.3 巡盐御史的离任

3.3.1 巡盐御史的离职原因

3.3.2 巡盐御史转大差情况

3.3.3 巡盐御史仕途的展望

3.4 本章小结

第四章 明代巡盐御史制度的功效及其缺陷

4.1 巡盐御史制度的功效

4.2 巡盐御史制度的缺陷

4.3 本章小结

余论

附录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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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巡盐御史制度是明廷完善盐业监管制度的重要尝试,其渊源可以追溯到元代。洪、永、宣三朝的巡盐御史均为临时性的派遣,至正统年间巡盐御史制度初步成形,景泰年间一度出现反复,并最终很快稳定下来。
  有明一代先后共有560人担任巡盐御史。其中,明廷共设有两淮巡盐御史156人、两浙巡盐御史140人、长芦巡盐御史148人、河东巡盐御史122人。其中,连任或渐次连任,以及于两地任巡盐御史均为6人,占比非常低。
  明代巡盐御史的权力最初是由御史本职的“纠察奸毙”和差遣的“巡捕私贩”两项构成。天顺年间,巡盐御史获得盐场事务的“查勘”权。成化时期,巡盐御史权力极速膨胀,除开始拥有都转运盐使司所管辖的盐政事务外,更获得了对盐场官员的考核权。此后,巡盐御史利用考核权不断扩张自己的权力,全面介入盐运使司的盐政事务。最晚到嘉靖初,各地巡盐御史已经凌驾于都转运盐使司之上,运司实际成为巡盐御史的下属,权力、地位日渐沦落。明代,巡盐御史除了盐务方面的职掌之外,还兼有非盐业方面的职掌,主要有河道、漕运、粮务、巡海等,其中最为紧要者为河道事务。
  明代巡盐御史事权虽重,但其施政仍然受到中央部门、地方衙门、内廷宦官的制约。其中,以巡盐部院、户部、都察院为代表的中央部门对于巡盐御史总体而言是一种有限的监察关系,以盐法道、地方抚按、府县官为代表的地方衙门与巡盐御史总体上是一种合作关系,而内廷宦官是巡盐御史施政的掣肘力量。不过,中央部门、地方衙门、内廷宦官均不能对巡盐御史的权力构成长期而稳定的监督。明代各巡盐御史的管理区域包括运司所辖地域的核心管理范围和以行盐地域的外围管理范围,巡盐御史在核心管理范围之内主要是督促运司,管理盐政。巡盐御史的外围管理范围不断变化,这种变化是多种因素造成的结果。
  明代御史选拔标准较一般官吏高,巡盐御史则是从有一定经验的御史中再作选调的结果。通过巡盐御史群体构成的研究可以看出三个特点:第一,明代巡盐御史出身要求越来越严格,至后期基本上非进士不得进入;第二,明代巡盐御史在选任时选任对于核心管理区执行非常严格的户籍回避制度,对于外围区范围则尽量回避;第三,明代巡盐御史户类构成广泛,家庭背景多元。明代巡盐御史是御史转任和官员培养的重要职位。英宗到穆宗时期,巡盐御史的晋升道路比较合理、通畅,神宗中叶之后选调晋升途径趋于混乱。
  明代巡盐御史对于明代盐法制度的维持和改善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过短的任期、缺乏制约的权力和不明确的身份定位这三个缺陷,成为明代巡盐御史制度巨大的硬伤。这也成为清代中期废除巡盐御史制度的主要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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