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贿赂犯罪的贿赂范围
【6h】

贿赂犯罪的贿赂范围

代理获取

目录

声明

引言

第1章 贿赂犯罪贿赂范围的立法演绎

1.1 中国古代贿赂犯罪的立法脉络

1.2 新中国刑事法律中贿赂犯罪贿赂范围的立法演变

1.2.1 从刑法规定的“模糊性”到“明确性”演绎

1.2.2 从法律规定的“财物”向“财产性利益”跨越

第2章 我国关于贿赂范围的学说分歧

2.1 “财物说”

2.2 “财产性利益说”

2.3 “利益说”

2.4 非财产性利益之出入罪

2.4.1 非财产性利益出罪理由

2.4.2 非财产性利益入罪理由

第3章 贿赂范围的调整之性贿赂视角

3.1 性贿赂的概念、特点、特殊性

3.1.1 性贿赂的概念及特点

3.1.2 性贿赂的四大特殊性

3.2 性贿赂的入刑障碍

3.2.1 有关传统观念的诘难

3.2.2 有关学界通说的争议

3.2.3 有关理性立法的诟病

3.2.4 有关现实操作的困难

3.2.5 国际公约的冲击

3.2.6 性贿赂入罪否定论的批判观点

3.3 性贿赂入刑之论证

3.3.1 性贿赂入罪是受贿罪的刑法规制发展变化必然要求的一种手段

3.3.2 性贿赂具备犯罪的本质特征——严重社会危害性

3.3.3 性贿赂的构成要素

第4章 我国贿赂犯罪的立法完善

4.1 刑法修正案九中贿赂犯罪的修改对于贿赂范围之分析

4.2 将贿赂范围由“财物”转变为“财物或其他利益”

4.3 制定一套独立的法定刑贿赂条款

4.4 未来刑法有关贿赂犯罪条款的应然设想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展开▼

摘要

近年来,无论是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件、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案件、原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案件,还是近期曝光的中科协党组书记申维辰案件等,背后都有性贿赂存在,也使得国家和政府的公信力不断降低。所以对于性贿赂等非物质性利益是否列入贿赂犯罪的贿赂范围的争议也十分热烈。在司法实务中,在反腐败案件的查处过程中,面对越来越多的此类案件,面对越来越强烈的严厉惩处的呼声,笔者认为刑法对于贿赂范围的调整也势在必行。笔者从事反腐败工作十几年对此也深有感触,通过深入查阅了理论界关于这个课题的研究成果和文章,并参考了许多相关书籍和期刊文章,认为学界对于此课题的研讨仍在继续,未形成较为集中统一的观点认识,结合众多专家学者的研究,初步对贿赂犯罪的贿赂范围研究做一些深入分析和探讨。
  本文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论述,一是贿赂范围的立法演绎即中国古代贿赂犯罪的立法脉络、新中国刑事法律中贿赂范围的立法演变;二是我国关于贿赂范围的学说分歧主要是目前在法学领域的几种主流研究包括财物说、财产性利益说、利益说、非财产性利益之出入罪,着重对于非财产观点性利益的出罪和入罪理由做了深入分析,阐述了非财产性利益应列入贿赂犯罪的贿赂范围;三是从性贿赂视角看贿赂范围的调整,进一步阐述了非物质性利益应列入刑法关于贿赂范围的调整观点;四是我国贿赂犯罪的立法完善,对未来刑法立法对贿赂范围的调整——贿赂之“其他利益”入刑做了应然分析。上述研讨分析旨在使得对于贿赂犯罪贿赂范围更加被关注及了解,这也是作为一名司法实务工作者职责所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