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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优秀运动员培养的科层制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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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西的竞技体育事业在过去的半个世纪中,取得辉煌成绩,为我国体育事业做出较大的贡献。广西优秀运动员是广西竞技体育的中坚力量,优秀运动员培养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广西竞技体育的发展程度。优秀运动员的培养是一种组织活动,科层制是组织社会学的一种理论。科层制理论是德国的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提出来的,科层制组织塑造了政府、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只有进一步实现社会组织的科层化,社会才会进一步合理化。韦伯提倡的科层制组织具有根据组织目标进行劳动分工和基本职能的专业化,明确规定的职权等级、实行等级制原则、建立合法权威,稳定的规章制度以及非人格化四大基本特征。 本文从科层制所具有的四个特点入手,研究在社会转型期,科层制下广西优秀运动员培养中的劳动分工完成状况,基本职能的专业化,等级制原则下领导所具有的职权等级和权威的运行状况以及优秀运动员培养中涉及的规章制度运行情况。在关于广西优秀运动员培养的劳动分工中,涉及了优秀运动员的学习、训练、后勤保障、医疗保健、资金的投入、科技的投入、退役安置以及有关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等方面。分工是比较明确的只是分工的完成情况由于各方面限制还不完善。随着广西体育局的制度改革,每个岗位、人员都明确自己的权力和责任,本文提出了不同岗位专业化的不同标准,号召各个人员向实现其岗位的职能专业化而努力。科层制强调严格的等级制度,领导要建立自己的合法权威,整个体系中有严格的上下级规定,下级服从上级命令,上级对下级负责。严格的等级制和权威性就会使个别的领导在工作中产生不合乎原则的现象,比如权力过于集中、领导在行政时的主观化或者其他破坏组织规则的行为。规章制度是科层制的根本,优秀运动员培养组织中任何人员不管是领导还是教练员、运动员都要遵循一套具体的规章制度,目的是有利于组织中各个部门的协调发展。本文涉及了关于优秀运动员的选材机制、注册交流制度、学训制度和退役安置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涉及了关于教练员的考核、职称评定制度、聘用制度、培训制度和奖励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所有这些制度都存在一定不足之处,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本研究主要结论: 1.在广西优秀运动员培养中各个职能部门有明确的劳动分工,但分工的完成情况不甚良好,主要集中在学训矛盾突出、训练的科学化程度不高、后勤保障不完善、退役安置问题依然严峻。 2.在广西体育局领导、教练员和运动员中,每个角色都初步形成其职能的专业化,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3.广西体育局围绕优秀运动员的培养建立了科层制的职权等级,但在运行中出现与组织不和谐现象,比如领导权力过于集中、权责不明等现象。 4.广西体育局已经建立了关于教练员、运动员系统的规章制度,但随着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一些制度的内容已经不适合转型期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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