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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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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1.绪论

1.1 研究目的和意义

1.2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1.3 研究方法

2. 我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产生的背景及试点情况

2.1 产生背景

2.2 规范依据

2.3 试点状况

3. 我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存在的问题

3.1 值班律师定位不清

3.2 未明确规定值班律师在具体诉讼阶段的权利内容

3.3 缺乏关于值班律师参与主体内容的相关规定

4. 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必要性

4.1 健全现行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内容

4.2 有利于保障被追诉人的辩护权

4.3 增强对“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中”中自愿性的保障

5. 域外值班律师制度的规定及借鉴意义

5.1 英国值班律师计划

5.2 加拿大值班律师制度

6. 完善我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路径

6.1 明确值班律师的定位

6.2 明确规定值班律师在不同诉讼阶段的权利内容

6.3 推动值班律师参与主体与服务对象多元化发展

7.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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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推行,为了更好地在具体的刑事诉讼制度中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追诉人)的合法权益,值班律师制度的构建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课题。但作为一种顺应具体刑事诉讼程序的制度设计,其在改革运行试点过程当中仍存在一些障碍。 在当前的值班律师制度构建中,应明确值班律师的定位,将值班律师定位为准辩护人,既尊重其原有的法律援助特性,在具体的刑事诉讼程序中赋予其相应的辩护职能。这一定位的确立,需要对值班律师在不同阶段的权利内容作出明确规定,确定侦查阶段值班律师的会见权和在场权,以保障被追诉人在侦查阶段的合法权益;确定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中的阅卷权和量刑协商权,以保障被追诉人程序选择的自主性和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值班律师制度的构建,还需要多方主体的参与,关于值班律师的资质不应采取一刀切的方法,应采用层级化的设置模式,为值班律师制度顺利推行提供组织保障。随着值班律师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可以尝试扩宽服务对象的范围,将证人、被害人囊括其中。

著录项

  • 作者

    麦名慧;

  • 作者单位

    暨南大学;

  • 授予单位 暨南大学;
  • 学科 法律硕士(法学)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梁玉霞;
  • 年度 2018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法学各部门;
  • 关键词

    法律援助; 值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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