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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司法的“形式化”及法官的“形式主义”思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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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提要

英文提要

引言

上篇:司法的形式化

一、司法形式化的概念界定

(一)关于“法律形式化”的起源与相关论述

(二)现代司法理念对于“法律形式化”概念的借鉴

(三)关于司法“形式化”

(四)司法形式化的必要性

二、司法形式化的内容及其外在特征

(一)司法规范体系的完整性

(二)以规则来实现司法内外部环境的秩序性

(三)司法活动的公开性发

(四)司法程序的理性化

(五)司法主体的专业化和职业的自治性

三、司法形式化的理性价值取向

(一)法治社会在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之间的矛盾要求

(二)司法形式化的局限性

(三)司法的实质性与形式性

四、我国当代司法制度对“司法形式化”模式的客观选择

下篇:法官的“形式主义”思维模式

一、法官的法律思维模式与“形式主义”的职业法律思维模式

(一)法律思维

(二)“形式主义”的思维模式与实质主义的思维模式比对

二、传统司法的实质性思维模式对当代法官思维模式的影响

(一)伦理化思维模式使法官的公正审判受到挑战

(二)实质性思维模式使法官产生对程序正义的轻视态度

(三)政治化思维模式使法官审判受行政权力影响

(四)模糊性思维模式使法官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五)泛道德化思维模式使法官中立意识比较淡泊

三、现代法官思维模式的几种表现形式

(一)职业性思维模式

(二)规范性思维模式

(三)独立性思维模式

(四)创造性思维模式

(五)中立性思维模式

四、法官的传统思维方式与司法形式化要求之间的矛盾冲突

(一)实质主义思维方式与司法形式化理念之间的冲突

(二)非理性经验思维方式与司法形式化理念的冲突

(三)依附性思维与司法形式化理念的冲突

(四)平民大众化思维与司法形式化理念的冲突

(五)神秘性思维方式与司法形式化理念的冲突

(六)单维性思维方式与司法形式化理念的冲突

五、法官“形式主义”思维模式的实践表现形式

(一)独立思维

(二)证据思维

(三)程序思维

(四)法律价值思维

六、传统思维模式向形式化思维模式德转换

(一)实质正义思维方式向程序正义思维方式的转换

(二)非理性经验思维方式向理性思维方式的转换

(三)依附性思维方式向个人独立思维方式的转换

(四)平民大众思维方式向精英职业化思维方式的转换

(五)神秘性思维方式向透明公开思维方式的转换

(六)单维性思维方式向多维性思维方式的转换

参考文献

在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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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以法律的“形式化”概念为借鉴,以学术界关于法律“形式化”的相关论述为话语基础,将“形式化”引入了司法制度、司法理念和职业法律思维的范畴并进行了论证,同时也分析了司法形式化的局限性,并对司法形式化的理性价值取向给予了论证。试图说明当前司法制度改革中,针对传统司法模式中“形式化”缺失的背景,应当在现阶段确立司法“形式化”的目标模式、相关现代司法理念和“形式主义”的法律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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