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联合国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电子通信错误制度研究
【6h】

《联合国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电子通信错误制度研究

代理获取

目录

文摘

英文文摘

声明

引 言

第一章 UECIC及其电子通信错误制度的产生

第一节UECIC制定过程

第二节UECIC电子通信错误制度产生的背景

第二章UECIC电子通信错误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关于“电子通信错误”

一、电子通信错误的种类

二、UECIC第14条对电子通信错误的限定

第二节关于“更正错误的机会”

一、UECIC第14条项下自动电文系统操作所代表的人提供系统纠错功能的义务

二、UECIC第14条与欧盟《电子商务指令》相关规定比较分析

第三节关于“撤回电子通信中发生错误的部分”

一、有关电子通信错误的传统合同法理论与相关具体立法

二、UECIC第14条对“电子通信错误”的救济之评析

第四节撤回电子通信的先决条件

一、错误通知和撤回电子通信的时限

二、撤回电子通信权利的丧失

第五节关于其他种类的电子通信错误的救济

第三章UECIC电子通信错误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的可能性

第一节适用范围的必要限制

第二节适用范围的适当扩大

一、在B2B基础上增加对B2C的规制

二、对自动电文系统所代表一方的自然人输入错误提供救济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第三节相关内容的具体补充

一、增设对电子通信错误的预防机制

二、增加对撤回电子通信发生错误部分所造成的后果的原则性规定

结 语

参考文献

展开▼

摘要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在促进国际贸易便捷化的同时,也引起了国际合同领域的相关法律问题。传统国际合同立法存在着某些妨碍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障碍,为了消除这些法律障碍,提高国际电子商务法律的协调性和可预测性,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the 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on International Trade Law,以下简称“UNCITRAL”)先后颁布了《电子商务示范法》和《电子签名示范法》,并于2005年通过了《联合国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UnitedNationsConventionontheUseofElectronicCommunicationsinInternationalContracts,以下简称“UECIC”)。 作为世界上第一部有关电子商务的困际公约,UECIC详细规定了使用电子通信手段订立国际合同过程中各个方面的法律问题,包括对电子通信的法律承认、形式要求、发出和收到电子通信的时间和地点、自动电文系统在合同订立中的使用以及电子通信中的错误等。 本论文选取UECIC重要规定之一的“电子通信错误制度”作为研究对象,首先介绍了UECIC及其电子通信错误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和过程,然后以电子通信错误制度具体规定的内容为基础,对其进行法律意义上的解读,界定和明晰了其具体规定中涉及的“电子通信”、“输入错误”和“撤回”等概念,并通过比较其他有关电子通信错误的国际国内立法,进一步分析了UECIC电子通信制度的适用前提和限制条件。文章在最后提出了UECIC电子通信错误制度在规定上的缺陷和不足,并期望其在将来的国际电子商务立法中获得完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