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犯罪构成理论与重构
【6h】

犯罪构成理论与重构

代理获取

目录

封面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目录

引 言

一、犯罪构成理论简述

(一)犯罪构成的定义

(二)犯罪构成特征

二、我国的犯罪构成体系的特征及其缺陷

(一)平面耦合模式下犯罪客体的尴尬处境

(二)现行犯罪构成体系缺乏消极构成要件而功能单一

(三)现行犯罪构成体系难以克服刑法实证化的风险

三、我国犯罪构成体系的重构

(一)重构理想的犯罪构成体系

(二)我国犯罪构成体系应建立刑法实证化的应对机制

结 语

参考文献

展开▼

摘要

刑法是与人的性命深切相关的唯一法律,它对于正义的渴求相对于其他法律自然更加强烈和迫切。而犯罪构成理论研究在占领了整个刑法学几乎半壁江山的犯罪论中占据着核心地位,因此它对于以实现刑法公正价值为其使命之一的整个刑法学研究具有的举足轻重的意义。
  鉴于刑法公正之实现对于刑法的重大意义,同时作为犯罪论研究核心问题之一的犯罪构成体系研究又直接关系到刑法适用的后果,便产生了将二者结合起来研究的可能性。当前我国学者在研究犯罪构成问题上都习惯于从中西犯罪构成理论与实践相比较的角度入手,来反思我国现存犯罪构成理论之缺陷,并希望通过借鉴国外此领域更为合理的经验来弥补我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与实践之不足。
  在这些研究中,有的学者激进地主张完全采纳国外体系;有的学者则慎重地认为在本土基础上进行合理化的改造不失为良策。虽然解决现有犯罪构成理论缺陷的途径并非唯一,而且还可能很多,但本文却选取了这一前人所未曾涉及的角度,其意义就在于:使重建后的犯罪构成体系能满足刑法公正价值实现这一目标,从而达到既革除现有犯罪构成体系弊病,使之更趋合理化;而合理化的体系设置又进一步保障刑法公正价值的实现这一“双赢”的效果。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