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Abstract
一、绪论
(一) 研究目的与范围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 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四) 研究方法
二、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演进
(一) 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
1、相关概念的界定
2、国家侵权精神赔偿的民法基石
3、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公法本质
4、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与我国民事法律的适用关系
5、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功能
(二) 西方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历史发展过程和趋势
(三) 我国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演进和现状
三、新《国家赔偿法》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成就与问题
(一) 新《国家赔偿法》的革新与贡献
(二) 新《国家赔偿法》中精神损害赔偿的历史意义
1、体现了“平等”的法治精神
2、对受害人精神权利的肯定与保护
3、对国家机关侵权行为的有效预防与控制
4、有利于国家稳定和社会和谐
(三) 新《国家赔偿法》中精神损害赔偿存在的问题
1、赔偿范围过窄
2、赔偿的认定标准模糊
3、赔偿标准不明确
4、对法人的赔偿请求权暗示性的否定
四、进一步完善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
(一) 扩大精神损害赔偿范围
1、应当扩大赔偿范围的缘由
2、应当列入法律保护范围之内的人格权利
3、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不应当包括的范围
(二)明晰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标准
(三)确定赔偿数额的计算标准
1、精神赔偿抚慰金的一般理论标准
2、赔偿金额的具体衡量标准的确立
(四)法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五)司法解释不应用于弥补立法的缺漏
1、司法解释只能对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
2、“任何人不能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
3、司法解释对未进入诉讼程序的赔偿案件无司法效力
五 、结束语
致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