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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韩民国临时政府重庆时期宪政立法研究(1940-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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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

一、研究的范畴

二、研究的意义

三、研究现状及研究方法

第一章 大韩民国临时政府的历史演变

第一节 上海时期的大韩民国临时政府

第二节 辗转时期的大韩民国临时政府

第三节 重庆时期的大韩民国临时政府

第二章 大韩民国临时政府重庆时期宪政立法的背景与指导思想

第一节 大韩民国临时政府重庆时期宪政立法的背景

第二节 大韩民国临时政府重庆时期宪政立法的指导思想

第三章 大韩民国临时政府重庆时期宪政立法实践

第一节 大韩民国临时政府早期修宪状况

第二节 重庆时期大韩民国临时政府的宪政立法活动

第四章 大韩民国临时政府重庆时期宪政立法的特点

第一节 修宪的核心——政府指导体制的变更

第二节 制定建国纲领的核心理念——“三均主义”

第三节 法统精神下宪法的正统性

第五章 大韩民国临时政府重庆时期宪政立法的价值与意义

第一节 大韩民国临时政府重庆时期宪政立法的民族主义意义

第二节 韩国临时政府重庆时期的主要宪政立法实践的意义

第三节 大韩民国临时政府重庆时期宪政立法对当今大韩民国宪法的价值

余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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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韩民国临时政府重庆时期是韩国民族独立运动史上最辉煌的时期,也是韩国宪政史上最重要的一段历史时期。为争取早日实现韩国民族独立复国的目标,巩固大韩民国临时政府的正统地位,大韩民国临时政府在重庆时期积极开展了修宪立宪、政府改组以及创建政党、军队等实践活动。尤为重要的是,韩国临时议政院修订和颁布的《大韩国民临时宪章》、《大韩民国建国纲领》等宪法性法律,奠定了韩国民族独立运动各党派团结的思想基础,指引了韩国民族独立运动的方向,勾画了韩国未来民主共和国的基本框架,为战后韩国独立复国作好了宪法和思想上的准备。本文拟对大韩民国临时政府重庆时期的宪政立法从理论思想到实践活动进行深入地研究,以充分论证韩国“三一”运动以来的民族独立复国法统精神和宪法正统性,以及韩国临时政府重庆时期宪政立法实践体现的近代民族主义和民主主义双重意义。全文除序论和余论部分外,正文共五章。
  序论部分,主要介绍本选题的研究范畴、研究意义以及研究现状和方法。
  第一章,介绍大韩民国临时政府的历史演变情况。大韩民国临时政府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大韩民国临时政府上海时期(1919-1932年)。这一时期韩国独立运动在世界范围兴起、“三一”民族独立运动作为导火索引发了朝韩全民族独立运动的高潮,在此历史背景下大韩民国临时政府在上海成立;第二个时期是大韩民国临时政府辗转迁徙时期(1932-1940年)。因上海“虹口公园爆炸案”发生后,临时政府主要成员被迫离开上海,在中国南京、长沙、广州、柳州等城市辗转迁徙,途中大韩民国临时政府因为人员变动等客观情形不得不多次改组政府成员,同时,临时政府作为韩国独立光复运动的核心机构,始终不忘实现光复独立的目标,在中国各地积极组建独立光复组织,为韩国独立复国运动做好组织上的准备。第三个时期是大韩民国临时政府重庆时期(1940-1945年)。大韩民国临时政府经过近8年的辗转迁徙,最后迁都中国国民政府战时首都重庆。重庆时期是大韩民国临时政府内阁成员相对稳定时期,实现了韩国左右翼各党派的团结与统一,为实现韩国独立光复运动打下了坚实基础。
  第二章,介绍大韩民国临时政府重庆时期宪政立法的背景与指导思想。这一时期大韩民国临时政府以实现韩国独立光复运动为目标,在此期间,围绕着该目标进行了宪政立法及政府改革实践活动,这些实践活动开展的历史背景主要涉及临时政府进行的政党、军事、外交等方面的活动,即韩国“三党”统一、韩国光复军的建立、取消《韩国光复军行动准绳》9条规定、争取国际社会对大韩民国临时政府的承认。此外,这部分中涉及的宪政立法实践的指导思想主要包括朝鲜近代开化派思想、中国著名革命党人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思想、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以及苏联社会主义思想,在这些指导思想的影响下,韩国临时政府领导人赵素昂形成了“三均主义”思想,并以此奠定了大韩民国临时政府宪政立法正统性的理论基础,指引着大韩民国宪法的改革及发展。
  第三章,重点论述了大韩民国临时政府重庆时期宪政立法实践活动。包括大韩民国临时政府早期进行的三次修宪活动,以此为基础,重庆时期大韩民国临时政府进行了一系列宪政立法实践。如第四次、第五次“修宪”,制定了《大韩民国临时宪章》、《大韩民国建国纲领》、《大韩民国临时议政院法》以及政党、军事等法规政策文件,与此同时,大韩民国临时政府根据这些宪法性法律文件进行了党、政、军三方面的改革与实践。
  第四章,阐述了大韩民国临时政府重庆时期宪政立法的特点。通过重庆时期临时议政院进行的两次修宪活动,反映出修宪的核心问题是临时政府指导体制的变更,即从总理内阁制到集体指导制以至到主席指导制的完成贯穿了修宪活动的始终。此外,在这一时期进行的宪法实践中,最具代表的宪法性法律《大韩民国建国纲领》将“三均主义”作为其核心理念并加以在法律实践中运用,这是最为突出的特征。再次,大韩民国临时政府自成立开始的修宪制宪等宪政立法活动中坚持了其正统性特点,重庆时期的修宪立宪实践也遵循了临时政府的法统精神并体现出对大韩民国临时政府宪法正统性的继承。
  第五章,论述了大韩民国临时政府重庆时期宪政立法的价值及意义。首先,民族主义意义方面,阐述了大韩民国临时政府重庆时期两次“修宪”为民族独立运动提供了宪法保障;制定的《大韩民国建国纲领》为民族独立运动提供了法理依据;临时政府党政及军事立法实践为民族独立运动提供了政治理论保障。其次,民主主义意义方面,论述了临时政府宪政立法实践对民主主义精神的体现以及临时政府的“政党政治”民主主义实践。最后,论述了临时政府重庆时期宪政立法对当今大韩民国宪法的价值。以《大韩民国建国纲领》和《大韩民国临时宪章》为典型,论述了其民主立宪经验对大韩民国宪法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大韩民国宪法以人权保障为核心对民主主义宪政精神的发展。
  余论部分,对全文进行总结和归纳,论证了大韩民国临时政府重庆时期金九主席提出的“临时政府、独立党、光复军三位一体”执政理念与宪政立法实践的统一关系。

著录项

  • 作者

    李镐秀;

  • 作者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

  • 授予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
  • 学科 @@
  • 授予学位 博士
  • 导师姓名 张培田;
  • 年度 2013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D931.269;
  • 关键词

    大韩民国; 临时政府; 宪政立法; 重庆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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