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目录
引言
一、刑事二审证据补充收集的界定与现实需要
(一)刑事二审证据补充收集的界定
(二)刑事二审程序补查收集证据的现实需要
1.二审证据补充收集是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
2.二审证据补充收集是追求诉讼效率的需要
3.二审证据补充收集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需要
二、二审法院对证据的补充收集
(一)二审法院补充收集证据的现状
1.存在开庭审理前调查取证的现象
2.收集主体与收集手段缺乏统一的规范
3.对补充收集证据的处理缺乏必要约束
(二)关于二审法院补充收集证据的争议
1.关于二审法官能否庭前补充收集证据的争议
2.关于如何理解“对证据存有疑问”的争议
3.关于“补充收集证据”与“发回重审”选择的争议
(三)对于二审法院补充收集证据问题的反思
1.二审程序中法官职能定位不清晰
2.补充收集证据的行为受考评机制的影响
3.二审法官补充收集证据是应对控辩不平等的需要
三、二审检察机关对证据的补充收集
(一)二审检察机关补充收集证据的现状
1.需要侦查机关配合的证据补充收集效果不佳
2.对证据进行补充收集存在较明显倾向性
3.存在以补充收集证据为由“借时间”现象
4.将“情况说明”用作证据的使用频率较高
5.对证据进行补充收集的具体操作不统一
(二)关于二审检察机关补充收集证据的争议
1.关于是否能够自行决定对证据进行补充收集的争议
2.关于补充收集证据的行为是否受限的争议
(三)对于二审检察机关补充收集证据问题的反思
1.二审检察机关在诉讼中的职能不清
2.对检察官客观中立义务存在认识误区
四、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证据的补充收集
(一)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补充收集证据的现状
1.没有辩护人的二审案件的证据补充收集
2.有辩护人的二审案件的证据补充收集
(二)对于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补充收集证据问题的反思
五、完善我国刑事二审证据补充收集制度的设想
(一)明确二审法院与二审检察院的分工
1.对证据的补充收集以二审检察院为主
2.对证据的补充收集以二审法院为辅
(二)完善二审程序中的证据补充收集制度
1.完善关于二审程序中补充收集证据的法律法规
2.规范二审程序中证据补充收集的具体实施
(三)保障二审程序中补充收集证据的效果
1.强化案件审查与证据补充收集的同步
2.提高侦查机关配合补充收集的效率
3.充分利于电子检务工程
结语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