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言
一、公司减资界定与利益衡量
(一)公司减资的界定
1.内涵:不同资本制度下减资的概念
2.外延:减资的分类
(二)公司减资中的利益衡量
1.资本担保功能弱化对债权人的影响
2.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
3.利益衡量因素的选择
二、我国减资制度中债权人保护的立法与实践
(一)我国减资立法现状分析
1.我国现有减资立法下债权人保护模式之反思
1.未区分形式减资与实质减资
2.未对减资方法进行规定
(二)我国减资实践中债权人保护程序规则之检讨
1.两则案例引发的思考
2.具体规则之检讨
三、域外减资立法中债权人保护之考察
(一)信息披露模式
1.德国法安排
2.韩国公司法安排
3.小结
(二)偿债能力测试模式
1.美国法安排
2.小结
(三)司法介入下的折中模式
1.英国法安排
2.新加坡
3.小结
四、我国减资制度中债权人保护规则的完善
(一)我国减资制度债权人保护模式选择
1.国内学者观点
2.我国减资制度债权人保护模式选择路径
(二)信息披露模式的修正
1.区分实质减资与形式减资
2.完善减资程序规则
3.明确不当减资中责任的承担
(三)引入偿债能力声明机制作为信息披露模式的补充
1.偿债能力声明机制的具体运用
2.完善董事的信义义务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