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一、食品安全犯罪从业禁止概述
(一)食品安全犯罪的概念
(二)从业禁止的内容界说
1.从业禁止的概念
2.从业禁止的性质分析
(三)食品安全犯罪适用从业禁止的基础和依据
1.从业禁止适用的正当化依据
2.食品安全犯罪的特征符合适用从业禁止的条件
3.食品安全“风险预防”理论的要求
二、我国食品安全犯罪从业禁止的内容梳理
(一)食品安全犯罪从业禁止的适用前提
1.食品安全犯罪中的“职业”
2.利用职业便利
3.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
(二)食品安全犯罪从业禁止的适用标准
1.犯罪情况
2.预防再犯罪的需要
(三)食品安全犯罪从业禁止的适用范围
1.适用从业禁止的起算点分析
2.“从事相关职业”的范围确定
(四)食品安全犯罪从业禁止的禁止期限
(五)违反食品安全犯罪从业禁止的法律后果
1.采取行政制裁措施
2.刑事处罚措施
(六)刑法第37条之一第三款的理解与适用
1.“从其规定”的适用主体是法院
2.“从其规定”不仅包括禁止期限,还包括适用条件和禁止范围
三、我国食品安全犯罪从业禁止存在的问题
(一)刑法中规定的从业禁止处罚与行政处罚相脱节
1.适用主体不明确,缺乏对单位适用从业禁止的规定
2.《食品安全法》中从业禁止的适用前提和禁止期限混乱不清
3.违反从业禁止的行政制裁措施不明确
(二)食品安全犯罪从业禁止的禁止期限不够灵活
1.执行主体不明确
2.执行程序不明确
(四)食品安全犯罪从业禁止缺乏审查、监督和救济程序
四、关于我国食品安全犯罪从业禁止的完善建议
(一)完善与行政处罚的衔接
1.明确单位能够成为食品安全犯罪从业禁止的适用主体
2.修改《食品安全法》中从业禁止处罚的规定
3.明确违反从业禁止的行政制裁措施
(二)将《刑法》中从业禁止的期限修改为1-5年
(三)明确执行主体和执行程序
1.明确食品安全犯罪中从业禁止的执行主体
2.明确从业禁止的执行程序
(四)设立审查、监督和救济程序
1.设立定期审查制度
2.加强对从业禁止的监督
3.完善救济程序
参考文献
致谢